青浦区司法局2012年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无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12〕9号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12.04.10
各科、处、室,法律援助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能力建设,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更好地发挥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推动和激励作用,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区局确定的全年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根据区委有关《区级机关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
特制定2012年度机关
目标管理
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用科学的绩效考核引导行政资源的有效配置,用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完善激励机制,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确保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考核依据和对象
考核以市局、区委、区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突出重点,兼顾公平。考核对象为机关各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及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原则
(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性考核为主,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平时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三)局领导考核与基层单位测评、科处室互评相结合;
(四)与市局对年度条线考核相结合;
(五)目标考核与公务员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并直接与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奖挂钩。
四、
考核内容
(一)科处室、援助中心考核:
分为队伍建设和综合管理(40分,见附件一),年度业务工作完成落实情况(60分,见附件二)。
(二)个人考核:
分为思想作风(15分)、工作作风(20分)、工作效率(20分)、工作态度(15分)、工作纪律(30分)(见附件三)。
五、考核方法
(一)区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核工作。组长:章栩
焠
,副组长:张小英,成员:陈伟红、周雨林、尤楚楚、罗纪明。区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科处室、援助中心和个人考评后将考评情况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
(二)平时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由政治处负责对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以及执行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查。年终将考查情况提交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三)根据各职能部门工作特点,在区局考核的同时,分别接受基层、科室互评和局领导的考核测评。
(四)部门考核采取的形式和分值为:部门自评20%、部门互评30%、基层测评30%、领导考评20%。
(五)个人考核采取的形式和分值为:自评20%、互评30%、部门考评30%、领导考评20%。
六、考核要求
(一)各部门要结合本考核办法细化工作指标,并将工作指标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切实做到思想早统一,行动早准备,措施早落实。
(二)本考核办法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的截止时间为
2012年
12月
25日
。
(三)本考核办法未尽事宜由区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1、2012年科处室、援助中心队伍建设和综合管理考核内容;
2
、2012年科处室、法律援助中心业务工作考核内容;
3
、机关(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内容;
4
、基层、科室、局领导测评、互评表;
5
、
机关(中心)工作人员互评(测评)表;
6
、分管(部门)领导对部门工作人员考评表。
附件1:
2012
年科处室、援助中心队伍建设和综合管理考核内容
项目类别
|
目标任务
|
考 核 内 容
|
标准分
|
自
查
分
|
考核分
|
|
队
伍
建
设
和
综
合
管
理
(40分)
|
1
、队伍建设
工作
(10分)
|
1
、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行政、依法规范履行部门工作职责。
|
2
|
|
|
|
2
、严格遵守市局、区局制定的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如工作人员发生违反规章制度,经查实的,扣1~2分;受到行政处分以上的,该项不得分。
|
4
|
|
|
|||
3
、
积极参与政治理论各类活动。按要求认真组织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积极完成各项教育任务。无故缺席每人次扣0.2分。
|
2
|
|
|
|||
4
、内部团结协作。科室人员精诚团结,精神面貌佳,整体协作良好。
|
2
|
|
|
|||
2
、党风廉政和
机关作风建设
(10分)
|
1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有关纪律规定,自觉遵守市局、区局廉政勤政各项规章制度。
|
4
|
|
|
||
2
、积极推进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服务质量。
|
3
|
|||||
3
、积极参加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和创先争优等活动。
|
3
|
|||||
3
、认真贯彻市局、区局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
(5分)
|
1
、认真贯彻市局、区局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抓好重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重点工作推进获得市局、区政府优秀的加1分)。
|
3
|
|
|
||
2
、按要求参加区局召开的各类业务工作会议和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以区局会议或活动签到为准)。
|
2
|
|
|
|||
4
、加强对外宣传力度,认真做好信息工作
(5分)
|
1
、每月向局办公室报送即时工作信息及工作动态不少于4则(政治处、法制科、医调办、中心不少于2则),少一则扣0.2分(以区局办公室信息登记记录为准)。
|
5
|
|
|
||
5
、及时做好工作总结计划,积极开展调查研究
(5分)
|
1
、按时完成年中、年终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以及需要上报的有关材料(以区局办公室通知时间和登记记录为准)。迟报一次扣0.5分,不报一次扣1分(报送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迟报二周算作不报)。
|
3
|
|
|
||
2
、于11月底前上报一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调研报告,少于3000字扣0.5分,迟报扣0.5分,不报扣1分(质量较差或抄袭的不得分)。
|
2
|
|
|
|||
|
6
、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5分) |
1
、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努力为基层办实事、
解决实际问题;办事不拖拉、不推诿,工作效率高。发生办事推诿、拖拉的,每次扣1分。
|
5
|
|
|
|
附件2:
2012
年科处室、法律援助中心业务工作考核内容(60分)
办 公 室
1
、做好区局半年、全年工作总结、要点及局党政规范性文件、有关材料的起草、核稿、报备等工作;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和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6分)
2
、围绕区局确定的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加强督查,促进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和时间落实完成各项工作。深入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加强重点工作督查。 (3分)
3
、做好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督办、落实等工作;做好区政府和市局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送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纸质、电子)的登记、协调处理、答复等工作。 (4分)
4
、做好信息、调研文章的采、编、发和组织、报送工作。按照区政府、政法委和市局的要求做好《每日信息》和工作动态的编发报送;加强外宣工作,对外编发信息(专报)不少于40条;按要求组织好调研文章的撰写和报送(报市局不少于2篇);编发《青浦司法》全年不少于24期、每月工作要点12期;做好科处室、基层单位信息、调研文章的登记、督查、考核工作;按照要求和时间编写报送区局《年鉴》。
(8分)
5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做好财会、审计工作,统筹和管理好
区局机关、司法所、援助中心等控购物品、固定资产及办公设备。
(8分)
6
、做好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内务及装备管理;精细做好局有关会议、活动的会务后勤保障工作。 (6分)
7
、加强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等事务性工作。 (5分)
8
、按照市局和区有关部门的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继续完善局机关和“中心”网上签到、文件资料等网上传送;继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保密工作;做好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 (5分)
9
、及时做好文件收发、登记及传阅、归档工作,确保公文正常有序运转和利用,做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文件保密、文书档案管理,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和相关材料。 (5分)
10
、做好文件和有关资料的打印工作,确保各种材料及时上报下发。 (5分)
11
、落实市局对办公室工作的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分)
政 治 处
1
、坚持每月1次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个人研读等方式提高学习效率。 (4分)
2
、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题的政法干部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学习、讨论、实践。(6分)
3
、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深化党员岗位行为,重点做好党员承诺和领导点评环节。每个支部至少建立一项管用的创先争优制度。 (6分)
4
、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七一”纪念活动,评比表彰一批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4分)
5
、进一步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科级以上干部在线学习工作。上半年,举办一期新进人员政治业务培训班。(5分)
6
、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工作力度。认真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做好党员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等工作。 (5分)
7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大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5分)
8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党组织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积极探索适应律师行业特点的党员教育途径、内容和方式,优化律师行业党员管理工作。 (4分)
9
、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继续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上半年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5分)
10
、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继续推行机关作风评议工作。年初召开行风评议工作推进会,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完善制度。 (6分)
11
、进一步加强人事工作。积极稳妥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分类改革和绩效工资改革。进一步提高局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质量。
(5分)
12
、做好其他常规工作,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5分)
基 层 科
1
、认真履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的职能,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指导。 (6分)
2
、加强对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的管理和指导,积极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摸工作。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6%,未发生因调解不当导致矛盾激化的民转刑案件的情况。 (6分)
3
、加强区级各专业性调委会及街镇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规范化建设,区级各专业性调委会调解成功率不低于65%。 (8分)
4
、强化“大调解”格局建设意识,重点推进医患、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房地物业领域的人民调解工作,做好接边地区的联调工作,积极推进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强化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的结对工作。 (10分)
5
、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基层信息管理系统、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和档案,如实登记、准确上报纠纷受理调处情况。 (6分)
6
、指导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健全司法所审查指导制度。 (6分)
7
、做好基层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对基层调解员进行全员轮训。 (7分)
8
、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工作,做好人民调解杂志和律师业务资料的征订工作。 (5分)
9
、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6分)
安 帮 科
1
、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增强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规范社区矫正基础工作;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中心建设。 (6分)
2
、落实缓刑、假释前征求意见工作,正确实施社区服刑人员奖惩;全面推进个别化矫正工作,确保对新纳入社区矫正的对象开展个别化矫正,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和效果。 (6分)
3
、积极落实司法所专职干部参加市矫正办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培训率达100%。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不超过1%,无因措施不力发生重新犯罪恶性案件;社区矫正对象年内无新增脱管现象。 (8分)
4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全区管控帮教率达100%。加强对辖区内未入户刑释解教人员的户口申报,无非主观原因“入户难”未落户的;有效发挥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作用;5年内刑释解教人员当年重新犯罪率不高于全市平均数;当年重新违法(劳教)率不高于全市平均数。 (8分)
5
、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中途之家”建设;继续探索适合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特点的帮教工作模式,全面建立该类人员信息数据库。
(6分)
6
、加强对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导,进一步推动我区特殊人员关爱行动深入开展;全面推开需求导向性安置帮教工作,9月底之前全面建立街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开展刑释解教人员重犯责任倒查制度,全面开展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倒查与研究工作;及时将安帮工作经费保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5分)
7
、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六必”工作要求,规范“监所内必访”工作,重点对象建档率、帮教率100%;建立重点必控对象预警机制;重要时间节点及时排摸掌握情况,正确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5分)
8
、准确、及时完成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业务报表的报送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按规定上报数据分析。 (5分)
9
、根据基层报送区新航总站评估材料及日常掌握情况进行评分。认真履行对新航社工的指导、检查、评估职能;及时报送评估材料;为社工协调解决工作疑难问题。做好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相关工作。
(5分)
10
、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6分)
律 公 科
1
、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律师、公证工作的精神,引导广大律师及公证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扎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一城两翼”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5分)
2
、加强律所、公证处内部管理,重点对律师执业“三统一”和律所、公证处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5分)
3
、加强对律师办案、公证员办证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度内抽查律师卷宗人均2份,公证员卷宗人均20份。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6分)
4
、做好律师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与水平。年度内组织全区律师集中培训一次,配合市律协、区律工委做好各类律师业务培训工作。 (8分)
5
、加强律师、公证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倡导执业为民、服务群众的理念,引导广大律师、公证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执业操守,不断提高执业活动的规范化水平,配合区局法制部门做好对律师、公证的投诉工作。 (6分)
6
、加强律师、公证窗口建设,律所以创建文明行业、公证以巩固文明行业为目标,进一步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优化服务环境。
(6分)
7
、加强对律师与签约村(居)委和结对司法所开展各项法律服务活动的情况监督,积极推动律师为街镇村(居)委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和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等工作。 (6分)
8
、按照市局总体部署,认真开展律师、公证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并结合区律师管理工作实际,做好区律师事务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8分)
9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围绕 “完善审批工作规范、提高审批效率”的主题,做好行政许可工作。 (5分)
10
、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律师、公证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分)
宣 教 科
1
、召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制定年度法宣工作
要点和对各基层单位法制宣传工作考核意见,举办普法联络员培训班。 (7分)
2
、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
2
次,各委办局举办法制讲座总数不少于委办局总数的80%,举办区机关干部法制书画征集活动。 (9分)
3
、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来沪务工人员的法制培训或其他学法活动。 (6分)
4
、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乡村”法制主题月及其它相关活动。
(6分)
5
、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法制副校长工作落到实处,举办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 (6分)
6
、出法制宣传画廊4期,编发《普法简报》6期。 (6分)
7
、组织和配合开展宪法宣传周及节点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做到有布置、有主题、有简报。 (6分)
8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特色工作展示”活动。 (6分)
9
、认真做好各类台帐,落实市局对本科室年度工作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8分)
法 制 科
1
、接受、调处社会各界对本区司法行政的举报、投诉,负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7分)
2
、受理、落实答复群众信访。 (7分)
3
、推进我区依法治区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治区工作评估和课题调研,每月报送依法治区工作信息。 (7分)
4
、组织开展法治城区创建、行政执法示范单位试点等法治创建工作。 (7分)
5
、对行政申诉、应诉案件及时落实处理,依照要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答复事项。 (5分)
6
、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相关的法制业务培训及换证工作。
(4分)
7
、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和报备相关工作。 (5分)
8
、规范行政审批制度,相关职能科室按行政许可工作流程要求完成行政许可受理工作。 (7分)
9
、及时上报市局、区法制办要求的各类报表和材料,完成市局、区法制办布置的工作任务。 (6分)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分)
医 调 办
1
、认真履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的职能,积极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8分)
2
、加强对医调委的管理和指导,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排查医患纠纷工作。 (8分)
3
、
建立与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系与沟通,进行不定期的排查潜在的纠纷,掌握重大的纠纷隐患;不断加强
与各司法所的联系与协作;并定期召开例会
。
(6分)
4
、认真落实市局、区局、市医调办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 (6分)
5
、建立健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和档案,如实登记、准确上报纠纷受理调处情况。 (6分)
6
、进一步规范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卷宗制作,健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管理体制,规范调解时限。 (6分)
7
、增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队伍及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
,提高
调解成功率
。
(6分)
8
、
加大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
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资料,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和合法途径解决医患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群众宣传医患纠纷调处知识,逐步扩大医调办、医调委的社会影响力。 (8分)
9
、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6分)
法律援助中心
1
、按照上级部署及本年度法律援助工作要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推进措施有力。 (8分)
2
、进一步推进便民利民措施,健全法律援助三级网络,扎实推进联络点的各项基础工作。 (8分)
3
、接到法律援助申请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是否给予援助的决定,全年民事案件数较上年度增长不低于10%。 (6分)
4
、按规定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支付办案补贴。 (6分)
5
、接待服务文明规范,在接待值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分)
6
、法律援助中心环境整洁,设备齐全,运转正常。 (5分)
7
、管理制度齐全,法律援助工作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分析,半年、年度有总结,并按要求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和业务报表。 (6分)
8
、根据上级规定要求,落实编制人数、办案经费和场所建设的要求,配备专职主任。 (5分)
9
、落实“
12348”
专线管理规定,准确热情接答咨询,按时开、关机,值班人员无脱岗现象。 (5分)
10
、加强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措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办案质量检查并写有分析报告。旁听案件数不低于总案件数的2%。 (6分)
附件3:
机关(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
值
|
一、思想作风
(15
分)
|
1
|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
5
|
2
|
爱岗敬业,具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
5
|
|
3
|
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并认真做好笔记。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
5
|
|
二、工作作风
(20
分)
|
4
|
热心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发现一次扣2分。
|
5
|
5
|
善于协调科室内、外及与有关部门的关系,特别是职能交叉的事项,牵头部门、人员要主动与有关科室协调。工作中如有推诿、扯皮的,发现一次扣2分。
|
5
|
|
6
|
团结协作,不无中生有、搬弄是非;不听、不传小道消息;不谈论有损于单位形象和利益的话题,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2分。
|
5
|
|
7
|
工作扎实细致,认真负责。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基层办实事、求实效;为上级出思路、当参谋。上报的数据、信息有重大差错的,每次扣相关责任人2分。
|
5
|
|
三、工作效率
(20
分)
|
8
|
提高办事效率,遵守单位规定的办事时间。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0.5分。
|
5
|
9
|
实行首问责任制,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
5
|
|
10
|
勇于改革、开拓创新,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规范服务。
|
5
|
|
11
|
无失职、渎职行为,发生行政复议撤销和变更原行政行为情况,发生经行政诉讼被撤销原行政行为的,一次扣2分。
|
5
|
|
四、工作态度
(15
分)
|
12
|
对基层和群众上门办事热情接待,文明用语。如发现工作态度方面的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发现一次扣2分。
|
5
|
13
|
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答复率100%,满意率90%以上。未达到要求的,每降1个百分点扣1分(政策性因素除外)。及时完成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答复。
|
5
|
|
14
|
及时解答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不刁难、不推诿,不无故拒绝。若有投诉,经查实每次扣1分。
|
5
|
|
五、工作纪律
(30
分)
|
15
|
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窜岗,执行请销假制度,上下班实行电脑考勤。无故缺勤每次扣1分,其他酌情扣分。
|
5
|
16
|
为政清廉,遵章守纪,不贪赃枉法,不以权谋私。若发生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凡查实的每件扣1分。因违规违纪被有关部门处分的,一次扣5分。
|
5
|
|
17
|
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义务劳动。如不服从组织调动和不听从领导安排的,一次扣2分。
|
5
|
|
18
|
遵守保密纪律,落实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如有失、泄密现象每次扣5分。
|
5
|
|
19
|
办公用品、报刊杂志放置有序、整洁整齐。对不合格的办公室,每次扣该办公室每个工作人员1分。
|
5
|
|
20
|
年内有信访举报件的,经查实,每件扣5分。
|
5
|
附件4:
基层、科室、局领导测评、互评表
内
容
科
|
执行政策好。能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
|
工作作风好。文明办公,谦虚谨慎礼
貌待人。
|
指导服务好。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努力为基层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不对基层吃、
拿、卡、要。
|
工作质量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办事不拖拉,不推诿,效率高。
|
总
评
分
|
|
优秀(20-25分)
良好(15-19分)
一般(10-14分)
差(9分以下)
|
优秀(20-25分)
良好(15-19分)
一般(10-14分)
差(9分以下)
|
优秀(20-25分)
良好(15-19分)
一般(10-14分)
差(9分以下)
|
优秀(20-25分)
良好(15-19分)
一般(10-14分)
差(9分以下)
|
|||
办公室
|
|
|
|
|
|
|
法宣科
|
|
|
|
|
|
|
法制科
|
|
|
|
|
|
|
基层科
|
|
|
|
|
|
|
安帮科
|
|
|
|
|
|
|
律公科
|
|
|
|
|
|
|
政治处
|
|
|
|
|
|
|
医调办
|
|
|
|
|
|
|
法律援助中心
|
|
|
|
|
|
注:
1
、基层;
2
、科室互评;
3
、分管领导
附件5:
机关(中心)工作人员互评(测评)表
测
评
内
容
姓
名
|
思想作风
15
分
|
工作作风
20
分
|
工作效率
20
分
|
工作态度
15
分
|
工作纪律
30
分
|
总
评
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6:
分管(部门)领导对部门工作人员考评表
评
内
容
姓
名
|
思想作风
15
分
|
工作作风
20
分
|
工作效率
20
分
|
工作态度
15
分
|
工作纪律
30
分
|
总
评
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1
、分管领导;
2
部门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