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司法局2009年上半年工作小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
无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09】24号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09.08.04
上半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2009年上半年以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区委、区府和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司法部和市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主动服从于、服务于“四个确保”的工作大局,扎实履行工作职能,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为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大了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探索力度,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平安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是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根据市司法局、市综治办《关于开展“一般矛盾不出村(居),疑难矛盾不出镇(乡、街道),矛盾不上交”活动的通知》精神,区局积极与区综治办联系,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并联合下发了我区《关于开展“一般矛盾不出村(居),疑难矛盾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开展此项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努力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我区和谐稳定;不断完善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摸和预警机制,今年1—6月各基层司法所通过基层调解会以及街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渠道共排查出社会不稳定因素238件,特别是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对排查出的37件社会矛盾纠纷都认真落实了化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真正做到未发生一件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从而有效确保了我区的社会稳定。
二是整合资源,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合力。为了更好地整合资源,促进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实现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律师法律知识渊博的优势,将律师作为调解工作的重要力量纳入大调解机制中,为基层调解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3月6日,区局举行基层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结对签约仪式,全区11个司法所与10家律师事务所结对签约。上半年,全区律师已参与咨询12人次,接待57人次,参与调解纠纷6件,调解成功6件,调解成功率为100%。
三是加大力度,努力推进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的通知》精神,区局专门成立了创建示范司法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示范司法所的创建工作;及时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的通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指标体系》、《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督导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三个文件转发到各基层司法所,并要求各基层司法所按照通知精神主动向所在镇(街道)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目前,朱家角、香花桥、徐泾等三家司法所已向市局申报创建示范司法所。
四是探索实践,着力推动构建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按照市“两局一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街道、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在视察我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提出的要求,区局及时向区政府请示招聘司法所文职人员,在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区政府正式批准我局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所文职人员22名,目前,司法所文职人员的招聘工作正在实施之中。同时,区局按照市“高东会议”精神和市委、区委领导的要求,上半年,以香花桥街道为试点,着力探索依托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为平台,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五是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区局于今年初将轻伤害、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列入各基层司法所的年度考核指标。1~6月份,全区共受理法院委托民事纠纷930件,调解成功676件,调解成功率72.7%,制作调解协议书671份;受理公安机关委托轻伤害案件26件,调解成功26件,调解成功率为100%,制作调解协议书26份,涉及赔偿金额52.3万元,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已完成过半的有香花桥、徐泾、华新等司法所;受理公安机关委托调解治安案件56件,调解成功53件,调解成功率为94.6%,制作调解协议书53份,涉及赔偿金额56.3万元,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过半的有香花桥、徐泾、夏阳司法所。
1~6月份,全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420件,调解成功3075件,调解成功率为89.9%。
二、加强实践和创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区共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70人,无下落不明(其中,一级矫正4人,二级矫正118人,三级矫正20人,初期矫正28人)。上半年以来,获得表扬19名,警告1人,减刑1名,提请收监2名。截止目前,我区共接到缓刑前征求意见6份,假释前征求意见17份。
一是提高工作质量,加强社区矫正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2008—2009年上海社区矫正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市矫正办的考核要求,今年以来,对申报复查的金泽、朱家角等五家司法所有计划地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加强对司法所专职干部、社工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专职干部执法工作。
二是严格规范要求,维护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结合市矫正办开展宣告场所规范化建设的具体要求,对有条件的街镇进行试点,徐泾、香花桥等司法所宣告场所已经建立并投入使用;督促司法所对村居公益劳动基地加强管理力度,对街镇级集中公益劳动基地形成监管机制,上半年,区局安帮科对街镇集中公益劳动场所进行了实地检查;认真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的请、销假制度,特别对人户分离对象在转递期间的请销假制度进行严格控制。把好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务工审批关,遵守《指导手册》的要求落实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监督管理。
三是围绕科学化矫正要求,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新的探索。进一步丰富矫正手段,以形式多样的矫正方式来推动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矫正的开展。如,练塘镇开展“同在蓝天下”活动,运用大学生村官与矫正对象结对帮教的创新形式来推动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提高对青少年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效果;继续探索暴力类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矫正工作,总结成效和不足,对开展过程中遇到的情况、问题进行分析;强化初期矫正和一级矫正人员的监管与矫正,加强对人户分离对象的监管力度。在节假日、重点敏感时期,加强对以上人员的排查力度与监督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资源,推动心理矫正工作,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集中教育。同时,充分利用社工、心理咨询志愿者、监所等多方资源,开展心理矫正工作;实施矫正质量评估,加强社区矫正对象个性化教育。结合日常行为奖惩、司法奖惩及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对矫正对象的矫正级别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对符合《关于开展社区矫正个性化教育矫正的实施意见》要求的对象开展个性化教育矫正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对各基层司法所个案库进行个性化教育矫正质量检查。
四是加强沟通协调,推进职能建设。继续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的工作衔接和配合,及时、规范地做好社区矫正宣告工作。认真配合法院、监狱管理机关,继续做好缓刑、假释前意见征求工作,促进社区矫正的顺利衔接和配合。主动加强与公检法单位的沟通联系,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联合检查,预防和纠正脱管、漏管现象。
目前,我区在册刑释解教人员1170人(其中刑释738人,解教432人,无下落不明。户口申报1158人,申报率98.9%。人户分离对象7人。落实帮教人数1158人,帮教率98.9%。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注意结合目前经济形势,高度重视刑释解教人员的民生问题。
一是进一步推动“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各基层司法所通过开展排摸,共确定关爱对象49人。6月10日,我区在朱家角镇召开了“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推进会,进一步推动我区“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的开展。
二是高度重视刑释解教人员面临的特殊困难,积极开展帮困解难活动。各基层司法加强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综合情况的动态掌握,及时开展各类帮困解难工作。同时,认真制订帮教工作预案,加强重点时间节点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并做好善后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重点必控对象的管控和帮教工作。落实预警机制,进一步健全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对象数据库,规范重点必控对象教育管理。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必控对象的台帐检查和在重点时间节点的管控力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四是做好“必访”和“必接”工作,为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创造条件。4月中旬,区局组织有关干部赴第二劳教所对14名对象开展帮教;基层司法所也相应地开展了“必访”“必接”活动;协调解决服刑劳教人员面临的特殊困难或问题,对合理诉求有落实、有反馈,促进其教育改造,为其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对有特殊情况、监所内表现不佳等人员,认真做好出监所必接工作。
五是加强调查研究,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提出的“首要标准”,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重犯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针对去年我区重犯集中、重犯率高的现象,今年以来,对每个重犯对象采取“基本情况必知、重犯情况必清、重犯原因必查、针对措施有力”的工作措施,有效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
六是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志愿者协会的作用。为了提高社会帮教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强化帮教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建设和职能建设。4月29日召开了“青浦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成立大会”,市矫正办、市志愿者协会和区委政法委领导出席会议作重要讲话。区相关部门、各界人士以及社会帮教志愿者共计80余人参加了成立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帮教志愿者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协会组织机构人员。
三、围绕迎世博宣传主题,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努力营造迎世博法制宣传气氛
为了宣传世博、迎接世博,让全区广大市民充分了解和参与世博,区法宣办购置了15万份《精彩世博 法治先行—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市民法律知识手册》折页和1.5万份宣传书籍,免费发送到全区市民手中。区法宣办还组织全区市民参加东方法治网举办的月月赛活动,还在全区举办了迎世博法制文艺展评活动,发动各街镇自编自排15个迎世博法制文艺节目,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沪剧小戏、小品、说唱等法制文艺形式,对群众开展寓教于乐的世博宣传。
加强节点法制宣传。区法宣办和各街镇司法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节点法制宣传活动,如:以“促进创业就业,维护妇女权益,迎接世博盛会”为主题的“三八”妇女维权周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法制宣传等活动,运用法律咨询、板报展评、文艺演出、张贴宣传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区消保委、司法局等17家单位联合开展的3.15法律咨询服务,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60余起,发送宣传资料和物品2000余份。
富有成效的开展法制主题月活动。5月7日—22日,由区法宣办牵头,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等9个部门共同组织了以“精彩世博,法治同行”为主题的“法制主题月”活动,深入全区11个街镇的村居委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图版展示、法制文艺演出等系列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有500多名群众在现场参与了有奖法律知识竞答,为400多人次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和便民服务,文艺演出11场,9000余名群众扶老携幼到达演出现场观看演出。
二是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大力推进了“法律五进”工作。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升机关干部的法治意识。举办了两期处级干部学法讲座,全区500多名处级干部和相关人员聆听了法制报告;举办了普法联络员法制培训班;落实了机关学法计划。各镇、街道司法所和各委办局的普法联络员在年初均制定出全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供党委中心组学法参考。各单位还认真编撰了以行政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学法材料;继续编辑印发《以案说法》领导干部学法参考资料。每季一期,面向全区700余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印发;各委办局结合行业自身特色,利用简报画廊及上街设摊咨询等形式,开展专业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上半年全区20余个机关开展了各类学法讲座。
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编写领导干部下村讲法统编稿,开展领导干部下村讲法活动。上半年,区法宣办编写了“学习世博知识,提高公民意识”为内容的统编讲稿,并会同宣传部开展以“精彩世博,法治同行”为主题的领导干部下村讲法活动,对全区农民(含来沪农民)开展系列教育活动, 6月底已全部结束。
向全区村委会赠送法律图书。区法宣办在全区182个村全面建立法律图书角的基础上,于1月15日再次向全区各村的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图书。经过充实的村委会法律图书角拓展和丰富农村普法阵地,成为百姓主动学法的加油站和涉法问题的及时指导点。另外还向村居委赠送法制宣传手册和挂图,做到“村村有画廊,月月有画面”。
积极参与 “2009年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区局提供了20块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参加“三下乡”活动,现场还向过往群众派发法制宣传资料。在启动仪式上,区司法局荣获2008年度上海市“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开展“法律进社区”的活动,促进和谐社会健康发展
为配合世博宣传,营造宣传氛围,二月下旬区局经过精心筹划,围绕“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一世博主线,制作了20块图文并茂的世博宣传图版,内容涉及世博基础知识、世博场馆介绍、世博文明出行、文明交往、文明娱乐、文明居住以及世博行动计划纲要等。宣传图版已在法制主题月期间到全区街镇及居民小区进行巡展。
扎实开展春运法制宣传活动。2月6日,区司法局联合盈浦街道、区建交委、区世博志愿者协会、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部门在青浦汽车站、长途客运站开展了2009年春运法制宣传活动。共接待咨询18人次,发送宣传资料200多册,展出宣传版面20余块。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律素质教育。
区司法局协同教育局于5月7日举办了中小学校法制干部、德育教导、政治学科教研组长和镇、街道青保干部法制培训班,上半年已有40余名法制副校长到挂钩学校上法制课;6月份向教育局及工商信息学校等区局法制副校长挂钩学校赠送《精彩世博 法治先行》折页20000份,手册4000册,使学生在课余饭后的阅读中接受世博知识。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区法制讲师团人员深入到11个街镇的30余个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法律知识和管理知识的讲座、培训。各街镇也积极开展相关活动。如朱家角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每月一次的法制讲座受到企业员工的一致好评。
四、强化指导和管理职能,围绕“四个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充分发挥职能,努力为“四个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上半年以来,律师公证工作围绕市委提出的“四个确保”目标,积极发挥律师公证的职能作用,办理了大量涉及经济、民生、稳定的案件和公证事项,努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如中茂律师事务所,自担任世博法律顾问以来,在为世博的土地储备、场馆建设、参展与招商、项目融资、特许经营以及动拆迁等等领域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服务,据统计,中茂所为世博会筹办工作处理的法律事务已达6000多件次,为世博会的成功举办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受得到了市有关部门的肯定。1-5月,全区律师事务所共办案1114件(其中刑事102件,民事748件,经济135件,行政10件,非诉讼119件),解答法律咨询446件,代书38件,法律顾问326家;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2717件(其中国内民事1875件,国内经济262件,涉台民事47件,涉台经济26件,涉外民事390件,涉外经济117件)。
二是努力营造迎世博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与质
量。认真贯彻落实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在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窗口营造浓厚的迎世博氛围,进一步擦亮法律服务窗口,展示律师公证良好的社会形象,以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迎接世博会,一方面在各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摆放迎世博宣传版面,张贴迎世博宣传画,特别在公证接待大厅,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世博有关宣传内容,公证接待人员文明、高效、优质的服务,充分展示了公证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以迎世博为契机,各窗口单位积极参与迎世博立功竞赛活动,着力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三是深入推进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和执业行为。区局把行风建设列入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内部管理、执业活动情况一起考核;进一步加强管理,定期对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的内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督导执业人员的行为规范,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公证质量抽查以及结合上半年律师公证投诉等实际情况,教育和引导全体从业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端正执业指导思想,以此促进和规范律师公证人员的执业行为,确保行风建设取得实效。
四是做好本年度律师公证执业情况检查和登记工作.上半年,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分别做好本年度公证执业情况检查和律师事务所年度登记工作。通过检查,进一步促进公证处内部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公证人员的执业行为和办证程序,推动本区公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市局和市律协的统一部署,6月16日,本区有11家律师事务所,89名律师(其中专职律师84名,兼职律师5名),通过市局和市律协的年度登记。
五是开展所所结对,引导律师参与基层化解矛盾纠纷。为了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为“四个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律师所与司法所之间的优势互补, 3月6日,区内10家律师事务所分别与11个司法所结对签约。签约以来,律师事务所以不同方式,根据不同情况,从实际出发,努力为结对司法所提供法律帮助,将法律服务向村居委延伸和覆盖,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
六是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1649人(批)次,各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法律咨询758人(批)次,较去年同期增长23.65%;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3件,较去年同期上升65.3%(其中民事案件200件,较去年同期上升75.44%,刑事案件42件,较去年同期上升30.3%),“110”接处警521件;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移送法律援助案件74件,为困难群众代写法律文书52件。
为营造良好的迎世博氛围,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待大厅张贴了宣传口号和宣传画,发放《上海迎世博市民读本》。接待场所始终保持整洁、有序,残疾人通道无障碍,设立了等候区域座椅、饮水机提供一次性水杯,设置意见簿、意见箱,增加了接待排队取号机,从细节处提供人性化服务,不仅营造了迎世博的浓厚氛围,而且给当事人创造了舒适的环境。同时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既有自身法律业务又有世博会知识的宣传资料、制作世博会倒计时提示,提高来访者对世博的知晓率,营造浓厚的迎世博氛围。
加大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和工作力度。在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或农民工聚居的地方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上半年两次派人员进企业宣传法律援助知识,香花桥、徐泾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企业为农民工提供法律知识,宣传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发放资料3000余份。同时,简化程序,缩短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核期限,加强与仲裁、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仲裁、审判优先依法作出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上半年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00件,较去年同期上升100%,占全部民事案件的50%。
推进一般民事案件“先调后诉”、“调诉结合”的办案理念,积极发挥法律援助的调解优势,努力做到应援尽援,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强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印制法律援助宣传资料30000份,由各街镇司法所进行分片宣传和发放;利用时间结点适时宣传。积极组织参加“迎世博”、 “三八”妇女节、“3.5”学雷锋等各类咨询活动;借助平台积极参与宣传。在法制主题月活动中,每天派员到宣传点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有效扩大了法律援助的影响力。每月向青浦报“法律与道德”栏目投稿,宣传法律援助知识。
五、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努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一是在全系统全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上半年,根据区委《关于在全区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区局制定了《中共青浦区司法局党委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在三个多月的学习活动中,局党委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编写学习简报、组织集中学习、安排个人自学等方式全面开展学习活动。并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确定了8个调研课题,局分管领导带领各承担部门带着问题深入学习、深入实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服务对象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局党委还紧密联系实际,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撰写形成了分析检查报告。
二是突出重点,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局党委制定了《青浦区司法局律师党建工作考评表》,从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资料管理、主题活动等五方面对律师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成立了律师党建专项工作办公室和律师总支部委员会,进一步形成了党建与业务工作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到目前为止,我区已实现律师党建全覆盖,有律师党员25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5个,联合支部1个。
三是以政风促行风,继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推动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树立司法行政干部的良好形象,区局一方面加大机关干部的管理力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完善工作效率的实施办法》,促进机关干部精神面貌有新变化、工作效率有新提高、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在全局范围内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值班检查制度,不定期抽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上下班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办公室卫生状况等内容,并将抽查结果作为年底考核奖惩的依据;另一方面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指导力度。动员和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世博、服务世博、奉献世博,按照《青浦区司法局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制定了《青浦区司法局参与“迎世博窗口服务行业立功竞赛”活动方案》,职能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力度,制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强日常工作督导;各法律服务窗口部门也根据政风行风建设反馈意见,加大整改力度,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
2009年下半年的主要工作
下半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的总体要求,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乘势而上,继续保持和发扬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态势,用创新的思路、务实的作风,立足发展、破解难题,奋发有为,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地全面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要整合力量,以司法所为平台,构建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中的组织者、指导者和基础性平台作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信访代理制度并实施开展工作,每个居(村)委调委会要与一名律师结对签约;区局要召开基层大调解工作平台建设推进会,依托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整合资源、理顺关系,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逐步建立起基层大调解的格局。
二要拓展领域,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根据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加强与公安部门协调,及时组建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退休的法官、警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专门调解因交通事故所发生的纠纷。
三要加强联系,进一步推进轻伤害、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司法所要加强与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和沟通,进一步推进轻伤害、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
四要加强培训,切实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区局准备在下半年对全区基层调解委员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司法所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保证出席率和听课率,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完成并取得实效;同时,各街镇要结合实际,抓住村(居)委换届选举契机,配好配强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
五要加大力度,进一步推进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为促进我区司法所实现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充分发挥司法所社区调解的指导者、调解志愿者队伍的组织者和大调解格局基础平台的职能作用,根据市司法局创建示范司法所的工作要求,加速推进文职人员到位等工作;要加强与街镇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年内力争创建三个示范司法所、4个创建司法所,4个达标司法所。
二、加强指导管理,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开展。
一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督查力度。根据市矫正办八月份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复查的重点项目及基础工作要求,加强对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督查,拾遗补缺,特别对申报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汇总书面材料及时上报。
二要加强与成员单位沟通,迎接市矫正办对关爱行动的抽查。按市安帮处对“关爱行动“抽查计划,加强与工、青、妇、青保办、老干部局、社工站的沟通,做好资料的收集、汇总。充分利用暑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区关爱行动的开展。
三要筹备成立心理咨询志愿者服务队。针对我区心理教育资源稀缺、心理矫正工作薄弱的情况,充分利用我区心理咨询师志愿者资源,成立心理咨询志愿者服务队,为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服务。
四要做好“关爱行动”慈善公益项目申请,并开展相关活动。着眼于促进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的全面健康成长和在刑在教对象安心改造,确保社区服刑人员、释解教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下半年,要针对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生活、学习、人际交往、心理健康,向民政部门申请慈善公益项目,筹措资金,开展结对帮扶、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等活动。
五要组织部分专职干部、志愿者继续开展“监所内走访”。根据市安帮处的工作要求,下半年,将组织部分专职干部、志愿者到青浦地区监所,走访青浦籍服刑劳教人员,并签订帮教协议。
六要做好重点时间节点的排摸和管控工作。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国庆期间,要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力度,建立不稳定对象工作预案,确保维护一方稳定。
三、坚持以迎接世博法制宣传为主线,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细化、落实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下半年要按照“五五”普法总体规划要求,分层次、分阶段稳步推进。在“五五”普法后二年里,再掀学法新高潮。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继续带头学法用法,在人力、财力上予以落实,确保 “五五”普法圆满完成。
二要与时俱进,着重完善“法制教育进村入户”的工作机制。下半年重点要把世博宣传折页送到每家每户。在农村普法上要多创新点,再创佳绩,尽量减少普法死角。在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上要不断创新,要以各村为农综合服务站为平台,针对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主题,运用法制画廊、法制故事会、法制讲座、法制文艺等形式,把法律知识直接送到村民的手里边。在选择法制教育内容时,要把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主要内容,贴近生活开展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要进一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普法联络员、法制讲师团的作用,把着力点逐步放到依法治理上,在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的结合上力争有新发展。下半年要对青少年法制讲师团成员进行专题培训; “民主法治村(小区)”建设要在“四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上狠下功夫,在制度上不断加以完善,把基层的民主法治建设基础夯实,为推进全区的依法治理进程增添动力。
四要坚持形式创新,进一步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域。在拓展普法形式和宣传领域方面,下半年要继续重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的宣传作用;继续投入资金,落实社区公共场所的公益普法广告,主动占领宣传阵地;积极配合“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结合时间节点,在全区掀起世博法律知识学习热潮,要利用法宣展板、知识竞赛、法制演讲比赛等形式,向市民宣传世博,让市民了解世博;9月-10月组织好世博法制文艺汇演评比活动。
五要全力推进“法律五进”工作,夯实普法工作基础,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继续采用讲座的形式,向领导干部普及法律知识,同时,每季度要高质量地编辑《以案说法》学法资料,继续向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赠阅。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协同教育局等单位,充分发挥116名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定期地到挂钩学校开展法制讲座、法制故事会等活动;利用学校电化教育资源,播放法制宣传片;利用好由区普法办编印赠送的《身边事、身边案、身边法》普法读本;办好一期学生法制夏令营。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协同税务、工商、安监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有声有势的宣传活动。重点推进法制讲师团到企业开展法制讲座,在企业中开展法制展板巡展。
农民和来沪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下半年要狠抓普法基础,继续充实全区村居委法律图书角,以方便村民和来沪人员借阅法律图书、交流学法体会;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巩固工作;办好法制宣传画廊,继续向村居委赠送法制宣传手册;全面完成世博系列法制讲座。
四、坚持拓展与规范并举,努力为迎世博和实现“四个确保”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一要进一步贯彻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加强法律服务窗口建设。以迎世博,提升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水平与质量为目标,不断加强律师公证窗口建设。进一步优化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接待场所的环境,落实和规范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和质量,提升社会满意度。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和完善有关接待制度,耐心解答法律咨询,以优质服务、诚信服务取信于民;公证处要以市文明行业的标准为切入点,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深入开展找差距,促整改、创文明行业活动。
二要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促进管理和执业“两个规范”。不断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完善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探索和创新区县律师管理工作新的思路,从督导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管理入手,开展对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律师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律师事务所主任例会及时进行反馈和沟通,并督促落实有关整改措施,以此不断促进全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
三要不断加强公证质量管理,确保公证工作规范有序发展。要不断加强公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明确公证处主任为公证质量第一责任人,针对公证员的办证质量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并将公证质量纳入到公证员的年度考核,与奖金、收入分配等内容挂钩。公证处要自觉维护公证秩序和公证行业的整体形象,确保公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四要继续加强行风建设,确保律师公证法律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律师公证行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行风建设摆上重要的工作位置,定期分析和研究律师公证队伍执业活动的现状,掌握面上工作动态,教育和引导全体律师公证人员坚持执业为民,进一步端正执业指导思想,增强从业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建立和完善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各单位行政负责人为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不定期对各单位行风建设的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开展向律师公证服务对象征询意见活动,听取服务对象对律师公证人员提供法律服务满意程度和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的意见与建议。通过狠抓行风建设,督促执业人员自觉遵守执业操守,确保服务质量。
五要进一步加强律师公证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区局党委的总体部署,切实从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完善监督、强化自律等方面入手,加强律师公证队伍建设。教育和引导全体律师公证人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努力为“四个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结合律师公证职业特点,联系执业活动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努力培养律师公证人员良好的执业素养,建设一支坚定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公证员队伍。
六要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水平。加强法律援助新法规的宣传,组织一次大规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扩大社会知晓率;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推进律师事务所代理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的做法,拓宽法律援助的申请渠道,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法律援助;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系与协作,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积极开展“擦亮窗口、迎接世博”立功竞赛活动,以规范服务达标工作为基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在执业行为、职业素养、执业声誉方面展示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扎实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主题教育活动。在上半年学习调研,分析检查阶段学习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在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活动的总结及成果展示工作。同时,抓好“党建月”各项活动的开展。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上一次党课;二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三是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四是开展为民服务活动;五是在“七一”前后组织一次党的传统教育活动。
二要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律师党建工作。做好下半年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不断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加强对理论学习情况的检查、考核;继续做好律师党建工作。在上半年成立律师总支部委员会和律师党建专项工作办公室的基础上,明确工作职责,把律师党总支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和带领广大律师忠诚履行职责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要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巩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果。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人与责任对象联系册的管理。落实好《青浦区司法局参与“迎世博窗口服务行业立功竞赛”活动方案》,积极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形式使竞赛活动深入到每一个法律服务窗口,以此提升我区法律服务窗口的工作水平和行风建设的进一步好转。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二○○九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