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青浦区2010年度社区矫正集中教育计划的通知
无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10】5号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10.03.22
各司法所:
根据上海市贯彻两院两部《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实施意见和上海市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定社区矫正教育学习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为了加强集中教育的计划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我区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学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0年度青浦区社区矫正集中教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九届市委十次全会、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上海市社区矫正办公室的工作要求,以保障平安世博为首要任务和核心目标,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上海世博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贡献。
二、教育计划
(见附页)
三、工作要求
1、各基层司法所要严格按照市矫正办《关于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教育学习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世博年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掘和利用社区各项资源,积极开展法制、思想道德、社会保障政策、文化、时事、形势及心理健康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
2、各基层司法所要从实际出发,根据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层次和现状,在区局集中教育计划的基础上作出合理调整,注重教育内容和形式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集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3、各基层司法所要认真推进分类矫正工作,有侧重地制定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矫正工作计划,全面开展青少年分类矫正工作;有条件地开展暴力类、侵财类等其他类型的分类矫正工作。
4、各基层司法所要统一指导和管理好辖区内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个别教育等教育学习工作,加强对高风险社区服刑人员的个性化教育矫正工作,逐步实现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均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