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司法局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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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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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4
索取号:QB0209000-2008-026 发文字号:沪青司【2008】26号 发文日期:2008-10-06
为迎接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根据《市司法局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世博会筹办这条主线,努力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整体文明素质和精神面貌,充分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为世博会的成功举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深入持久的法制宣传、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窗口和行风建设。
1、全面开展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等“迎世博树法律服务文明窗口形象活动”,进一步优化接待场所环境,细化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统一规范收费标准,做到接待人员着装整齐、服务热情、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向社会公示并认真履行法律服务行业的服务承诺,在律师服务中要做到:明示案件受理登记和聘请手续的程序,明示法律服务收费的方式和标准,并按照规定收费,不指派无法律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律师名义提供法律服务,不私自收案、私自收费,不向司法机关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不诱导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在公证服务中要做到:明示公证业务范围、公证收费的依据和标准,并按规定收费,除需要补充或核实材料外,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证,不出具假证,尽量杜绝错证;在法律援助服务中做到:公开法律援助条件、标准,并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一次告知清楚、二次受理立案,10日内审核和答复,不拒绝受理当事人的正当申请,不接受当事人的钱物,不收取任何费用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大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深入开展与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按照“守秩序,建法治之城”的要求,结合年度宣传工作的重点和区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确定一个专题,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公民守秩序、讲卫生、护环境、有礼貌、重信用、爱科学、献爱心。区法宣领导小组成立迎世博法制宣讲小分队,深入基层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使迎世博法制宣讲活动做到“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切实提高政府机关依法办事能力,增强全体公民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和法制环境。
(三)努力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配合公安机关适时做好衔接和查找工作,减少脱管或漏管;成立专门管控小组,加强对重点关注和高危控制对象的管控工作;完善人户分离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监控机制,使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 1%以内。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力度,规范“监所内必访”和“出监所必接”工作,减少下落不明率;加强“双过渡”建设,不断提高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纳能力。整合社会资源,拓宽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及家属就业渠道,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