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QB03050001-2022-004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22〕21号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2.08.10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司法局2022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2 年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局实际, 制定本工作要点。
2022 年,青浦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提升司法行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透明政府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要工作如下:
一、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做好公文备案工作。继续依托区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的备案工作,不断提升公文的主动公开率。
(二)强化公文属性认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 外”的原则,着力提升公文公开属性界定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加强历史公文的转化公开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依申请公开公文转化为主动公开,并集中发布。
(三)做好信息发布维护。做好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维护工作。及时做好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推送工作。
(四)提升依申请办理时效。要落实专人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加强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公文要及时进行审查,符合主动公开的,应当将文件属性及时转换为主动公开。
二、持续强化解读回应和参与实效
(五)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要加强对解读材料的质量管理,针对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进行重点解读,精准传递政策意图。年内至少选择1 个政策文件开展草案解读。合理确定解读渠道,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等解读形式。
(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文件,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具体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况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时,应审核决策是否已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
(七)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活动。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年内至少组织一次公众开放日主题活动,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增进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持续强化工作监督和保障
(八)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机制。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协调解决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和疑难瓶颈问题。
(九)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要安排专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的功能。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