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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司法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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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沪青司〔2024〕5号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4.05.16

为全面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助力全区中心工作落地见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2024年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主要工作

(一)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1.做好公文备案工作。继续依托区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的备案工作,不断提升公文的主动公开率。做好每季度跟档案馆的移交政府信息公开材料。(办公室、各科处室)

2.强化公文属性认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提升公文公开属性界定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加强历史公文的转化公开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依申请公开公文转化为主动公开,并集中发布。(办公室、各科处室)

3.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特殊情况外,进行全文公开。(普法治理科)

4.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根据财政要求,按时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管理信息,主动接受监督,让单位资金使用在阳光下运行。(办公室)

5.做好信息发布维护。做好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维护工作。及时做好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推送工作。(办公室、各科处室)

6.提升依申请办理时效。要落实专人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加强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公文要及时进行审查,符合主动公开的,应当将文件属性及时转换为主动公开。(办公室、各科处室)

7.强化诉讼案件信息报备管理。定期做好全区复议诉讼情况的总结与通报,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诉讼案例的提示警示作用。(行政复议局)

(二)持续强化解读回应和参与实效

8.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坚持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将政策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年内至少选择1个政策文件开展草案解读。合理确定解读渠道,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等解读形式。(相关科处室、办公室)

9.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提高2024年局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有效性,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具体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况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时,应审核决策是否已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普法治理科)

10.持续深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在8月集中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的基础上,持续开展以“战略赋能区、数创新高地、幸福温暖家”为主题的常态化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新媒体宣传扩大公证开放日的宣传,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增进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办公室、各科处室、司法所)

1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编制工作。4月1日之前,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秘书科)

(三)持续强化工作监督和保障

12.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步部署推进。(办公室、各科处室)

13.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要安排专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的功能。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办公室、各科处室)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