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司法局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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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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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司法局
2013.01.04
青浦区司法局是青浦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8个科(处、室),即:政治处、办公室、律师公证工作科、法制宣传教育科、基层工作科、法制科、安置帮教工作科、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下辖11个司法所和青浦区法律援助中心、青浦公证处两个事业单位,管理、指导律师事务所。
一、 主要职责
(一) 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
法规、规章,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订规范性文件,编制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制定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
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本区依法治理工作。
(三) 管理和指导本区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
和指导本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管理法律援助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 管理和指导本区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工作
和各镇、街道的法律服务所工作。
(五) 指导和协调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
的有关工作。新增管理、指导和协调社区矫正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管理本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七)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和
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本区司法行政干部的配置、教育、培训、奖惩工作,搞好职工的管理工作。
(八)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