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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远红同志任职的通知

QB0301000-2022-004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22〕10号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2.12.09


区局各科处室、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经研究决定:

张远红同志试用期已满,任青浦区司法局立案协调科科长。任职时间从2021年11月1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