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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B0301000-2022-004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沪青司〔2022〕10号
发文日期: 2022-11-30 10:12:17
公开主体: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2.12.09
区局各科处室、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经研究决定:
张远红同志试用期已满,任青浦区司法局立案协调科科长。任职时间从2021年11月1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