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金依琼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QB0301000-2022-005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22〕15号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2.12.09

区局各科处室、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经研究决定:

金依琼同志任青浦区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明同志任青浦区司法局行政应诉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