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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无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沪青司【2011】25号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12.01.10
索取号:QB0909000-2011-040 发文字号:沪青司【2011】25号 发文日期:2011-12-21
区局各科处室、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根据警车管理相关规定和上级工作要求,规范落实警车使用管理等各项制度,区局决定成立警车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小云
副组长:章栩焠
组 员:陆秋云 李桂林 张乐平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