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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第十一届律师代表大会青浦选区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19〕2号

青浦区司法局

2019.02.01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印发的《上海市第十一届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自律管理,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开创新时代律师工作新局面。  

按照《律师法》和《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换届选举以充分酝酿、坚持标准、发扬民主、规范程序为原则,真正把政治坚定、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业绩突出的律师推选为新一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监事,为上海律师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选举工作机构  

成立青浦区市第十一届律师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区局局长张小云任组长,副局长尤海东任副组长,成员由律工委主任李辉、政治处主任沈爱国、律公科科长李桂林组成。选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律工科。  

三、律师代表条件  

(1)本市执业律师,且在本市连续执业满3年;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认真履行《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和《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大会代表规则》规定的义务;  

(3)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2014年以来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4)本人自愿担任代表并热心行业管理工作,勤勉尽责,能够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四、选举工作日程安排  

① 1月18日前,召开区局局长办公会议,学习传达《上海市第十一届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的精神和市局1月15日市第十一届律师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精神。  

②1月23日前,召开区属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会议,专题部署市第十一届律师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  

③1月23日至1月25日,区属各律所召开全体律师会议,推荐本区律师代表候选人。  

④1月25日前,各所向区局上报所推荐的本区律师代表候选人。青浦区应选代表名额为3名,候选人按1:2的比例确定,应推荐候选人代表6名。  

⑤1月28日,区局召开专题会议,审核确定本区律师代表正式候选人及特邀代表。  

⑥1月30日前,召开全区律师大会,选举产生本区出席市第十一届律师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⑦1月30日前,上报本选区推选产生的代表及特邀代表,并酝酿理事推荐提名人选、监事推荐提名人选名单。  

⑧2月15日前,完成本选区理事推荐提名人选、监事推荐提名人选名单,报市司法局政治部并同时抄送市律协换届选举办公室。  

⑨ 3月10日前,推选产生本选区代表团团长并将名单报市换届选举办公室。  

 

附件: 上海市第十一届律师代表大会(青浦选区)代表候  

      选人推荐表  

 

 

青浦区司法局       青浦区律工委  

 

                2019 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