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青浦区司法局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无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12】6号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12.03.16
索取号:QB0303000-2012-045 发文字号:沪青司【2012】6号 发文日期:2012-3-5
各司法所: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更加扎实有效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意见》和市司法局相关精神,决定成立青浦区司法局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小云 区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张小英 区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朱福昌(基层工作科科长)
蔡林华(徐泾司法所所长)
陆明元(赵巷司法所所长)
朱以军(华新司法所所长)
李 军(白鹤司法所副所长)
朱益忠(重固司法所所长)
潘夏泉(金泽司法所所长)
钱俭峰(练塘司法所所长)
王根云(朱家角司法所所长)
宋 军(盈浦司法所所长)
王力争(夏阳司法所所长)
沈 飞(香花桥司法所所长)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