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0305001-2007-009青浦区司法局关于表彰2006年度
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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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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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3
区局各科处室、司法所,区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2006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在全系统各条战线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促进了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展现了各级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全体司法行政人员的战斗力。为维护社会稳定,营造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弘扬先进、发扬光大,区司法局决定对司法行政系统获得2006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新时期“红烛”精神标兵集体并记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二等功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练塘司法所
二、2006年度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徐泾司法所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香花桥司法所
上海市中茂律师事务所
三、2006年度市司法行政系统记功个人
王根云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朱家角司法所
四、2006年度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王根云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朱家角司法所
朱福昌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宣教科
五、2006年度区局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个人
沈 飞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香花桥司法所
蔡林华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徐泾司法所
朱以军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华新司法所
王金根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赵巷司法所
张小英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舒小爱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政治处
朱福昌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宣教科
刘晓平 上海市青浦区法律援助中心
龚婉萍 上海市青浦区公证处
其中
区局记三等功:张小英、沈 飞
区局嘉奖:蔡林华、朱以军、王金根、舒小爱、朱福昌
事业单位记功:刘晓平
六、推荐为2005~2006年度青浦区“巾帼文明岗”
上海市青浦区法律援助中心
七、推荐为2005~2006年度青浦区“三八”红旗手
刘晓平 上海市青浦区法律援助中心
八、推荐为青浦区2005~200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先进集体:上海市青浦区公证处
先进工作者:顾梅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保持荣誉、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向先进学习,学习他们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完成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作出更大的贡献。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