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上海司法行政30年”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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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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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9
索取号:QB0302000-2008-023 发文字号:沪青司【2008】23号 发文日期:2008-06-17
区局机关科处室、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司法社工站,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现将区司法局《关于开展“上海司法行政30年”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方案,切实抓好落实。贯彻情况及时报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人:周敏,电话:59728068;传真:59724120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青浦区司法局关于开展“上海司法行政30年”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上海司法行政30年”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上海司法行政30年”系列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司发办【2008】93号)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扎实有序地推进此项活动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实际,特制定青浦区司法局关于开展“上海司法行政30年”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部署,通过回顾青浦司法行政工作恢复以来的成就,展示司法行政队伍风采,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刻认识并向社会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内容与形式
着重围绕四个方面实施宣传。一是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历程和推出的重大举措;二是司法行政工作中所发生的重大事件;三是司法行政工作办理的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四是对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有杰出贡献的重点人物。 积极开展“四个一”系列活动。开展一次“我与司法行政”征文活动、召开一次“我与司法行政”座谈会、在《青浦报》刊登一期司法行政工作专版;编印一本反映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及成果的图集画册。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系列宣传活动周密、有序地组织实施,区司法局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林书记。
副组长:章栩焠、徐永奎副局长,张小英局长助理。
成员:局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主任,司法社工站长,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主任。 区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系列宣传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
此次宣传活动邀请李献恕、钱忠淦、钱凤英、金家优、陈大健、戴金龙等同志为宣传活动顾问。
四、任务分工
按照市司法局的总体部署和区局的具体安排,各项活动的具体筹划和推进工作如下:
(一)开展一次“我与司法行政”征文活动(6月下旬至9月底)
1、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区局办公室,周敏。
2、落实部门和人员:局机关科处室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主任,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主任,司法社工站长。
3、主要任务和要求:认真筹划征文内容,明确任务要求和工作进度。组织发动全系统所有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及离退休干部踊跃参与征文活动,重点挖掘本系统内所发生的感人故事,撰写纪念文章,采写专题报道等,每个单位、部门至少报送一篇征文。
(二)召开一次“我与司法行政”座谈会(10月中旬)
1、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区局政治处舒小爱、童怡雯。
2、参与单位和人员:区局领导、调研员、离退休老干部,局机关、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社工分站、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有关代表。
3、主要任务和要求:明确座谈会内容,围绕“我与司法行政”主题,落实重点座谈交流人员,结合每个人和对象的工作实际,畅谈司法行政工作走过的路程,展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美好未来。
(三)在《青浦报》刊登一期司法行政工作专版(10月下旬)
1、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办公室,陆秋云、周敏。
2、参与部门和人员:局机关科处室负责人,各司法所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主任,社工站长,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主任。
3、主要任务和要求:精心筹划、选择有关内容,全面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各方面工作的成效和先进模范的事迹,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面。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提供一篇1000字左右的反映本单位工作实绩的文字材料。
(四)编印一本反映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及成果的画册(8月底)
1、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区局办公室,陆秋云、周敏、尤小萍。
2、参与单位:全系统各条线、各部门。
3、主要任务和要求:科学合理全面考虑,纵向与横向综合平衡,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近10年来走过的路程,改革发展的成果及各个方面的工作,以图为主,以文为辅,图文并茂,让读者直观形象地了解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五)组织参与好市司法局的其他系列宣传活动。
1、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政治处舒小爱,办公室陆秋云。
2、参与单位和人员:本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
3、主要任务: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配合做好创作和拍摄“上海司法行政30年”电视专题片(6月下旬至8月底);配合组织老领导、老劳模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上海司法行政30年”访读栏目(6月下旬至12月);参与配合“上海司法行政30年”网页专栏所需提供的有关文字、声音、图象等资料;组织本单位干部和有关人员参观“上海司法行政30年”图片资料展、档案展等社会活动(12月底前)。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系列宣传活动摆到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扎实抓好落实。要认真组织发动,统一思想认识,营造浓厚氛围。要精心策划,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系列宣传活动扎实有序地顺利实施。
(二)紧扣宣传主题。深入挖掘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和采取的重大举措,通过生动的故事和感人的经历,借助各类媒体和各种载体,从不同方位和视角,反映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历程,展现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就。
(三)严格把握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务必按照总体部署和时间节点,切实做好动员、策划启动、集中宣传等阶段的组织推进工作,确保系列宣传活动的内容、时间、责任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