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司法局关于印发《2018年基层司法所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及办法》的通知
无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18〕25号
青浦区司法局
2018.09.05
各科处室、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
《2018年基层司法所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及办法》已经局领导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区局确定的2018年工作目标和任务,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
2018
年基层司法所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及办法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18
年8月20日
附件:
2018
年基层司法所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考评范围
各司法所。
二、考评周期
上年
12月
1日
至当年
11月
30日
。
三、考评原则
考评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日常督查、总结自评、实地查看、综合评价等方式进行。
四、分值构成
依据区局对2018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点,结合司法部、市司法局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基层司法所2018年度工作考评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分为基础性指标(附件一,扣分项),成效性指标(附件二,加分项),否定性指标(附件三,扣分项)。采取100 分制计分,计算方式为:100分-“基础性指标”所扣分+ “成效性指标”所加分-“否定性指标”所扣分。
五、考评方式
平时主要由局领导及局机关科处室对司法所业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年终在各司法所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及对照考核内容自查打分的基础上,区局各科处室根据日常督查、实地查看及其他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区局考核小组对各司法所进行汇总评定打分,打分结果报区人社局。
根据区人社局对派出机构的考核要求,派出机构考核分为群众满意度测评(区人社局提供)、街镇考核和职能部门考核三个模块,权重分别为40%、30%和30%。本局考评结果占司法所最终考核结果的30%。司法所最终考核结果通报各镇(街道),并作为评选先进的依据。
附件:
1.
青浦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2018年度工作考评
指标体系
2.2018
年基础工作任务清单
3.2018
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