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司法局关于成立社区矫正奖惩工作小组的通知
QB0206000-2015-079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15〕39号
青浦区司法局
2015.11.27
各司法所:
为了规范本区社区服刑人员奖惩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本市社区服刑人员奖惩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沪司矫[2014]47号)以及《关于成立市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奖惩工作小组的通知》(沪司矫[2015]10号)的要求,经区局研究决定,成立社区矫正奖惩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区司法局局长 张小云
副组长: 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小英
成 员: 区司法局安帮科科长 李 军
区司法局安帮科副科长 许海英
区司法局安帮科专职干部 刘纪华
奖惩工作小组讨论事项及议事流程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若干规定》和《本市社区服刑人员奖惩工作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