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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为青浦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 公益法律服务的通知

QB0305001-2020-003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20〕5号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0.03.27


区局各科处室、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在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工作的同时,推动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安全有序复工复产,依据司法部《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法律服务保障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区司法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青浦区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志愿法律服务团队领导小组”及“青浦区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志愿法律服务团队”,面向全区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解答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法律问题,助推企业依法有序复工复产。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尤海东  青浦区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宋  军  青浦区司法局律公科科长

李  辉  青浦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上海衡

茂律师事务所主任

组  员:李  明  青浦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上海

东炬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

汪军建  青浦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上海

市方正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陈  勇  青浦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上海咏

君律师事务所主任

蒋海芳  青浦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上海祺

成律师事务所主任

徐纯晔  青浦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上海东

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陈  枫  青浦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上海市

方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服务团队名单

通过自愿报名和组织审核的方式产生由40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志愿服务团队(详细名单见附件)。

三、服务对象

注册地在青浦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

四、服务期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疫情结束顺延三个月。

五、服务内容

1为企业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遇到的合同履行、劳动关系、行政争议等法律问题及争议提供法律咨询;

2对企业涉疫情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提供专业法律指引和专题政策解读;

3建立法律咨询双向反馈机制,及时汇总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典型案例;

4协助企业依法履行复工复产相关程序;

5宣传法律知识及疫情期间的政策措施。

六、服务方式

1分组设立法律咨询热线和电子邮箱,电话咨询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就企业涉疫情法律问题提供线上法律指引、政策解读、指导案例等公益法律服务;

3疑难复杂法律问题,企业可通过咨询电话预约公益律师现场提供法律服务。

附件:分组名单及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