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为青浦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 公益法律服务的通知
QB0305001-2020-003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20〕5号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0.03.27
区局各科处室、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在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工作的同时,推动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安全有序复工复产,依据司法部《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法律服务保障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区司法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青浦区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志愿法律服务团队领导小组”及“青浦区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志愿法律服务团队”,面向全区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解答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法律问题,助推企业依法有序复工复产。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尤海东 青浦区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宋 军 青浦区司法局律公科科长
李 辉 青浦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上海衡
茂律师事务所主任
组 员:李 明 青浦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上海
东炬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
汪军建 青浦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上海
市方正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陈 勇 青浦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上海咏
君律师事务所主任
蒋海芳 青浦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上海祺
成律师事务所主任
徐纯晔 青浦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上海东
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陈 枫 青浦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上海市
方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服务团队名单
通过自愿报名和组织审核的方式产生由40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志愿服务团队(详细名单见附件)。
三、服务对象
注册地在青浦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
四、服务期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疫情结束顺延三个月。
五、服务内容
1为企业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遇到的合同履行、劳动关系、行政争议等法律问题及争议提供法律咨询;
2对企业涉疫情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提供专业法律指引和专题政策解读;
3建立法律咨询双向反馈机制,及时汇总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典型案例;
4协助企业依法履行复工复产相关程序;
5宣传法律知识及疫情期间的政策措施。
六、服务方式
1分组设立法律咨询热线和电子邮箱,电话咨询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就企业涉疫情法律问题提供线上法律指引、政策解读、指导案例等公益法律服务;
3疑难复杂法律问题,企业可通过咨询电话预约公益律师现场提供法律服务。
附件:分组名单及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