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区矫正中心搬迁开办经费的请示
QB0305001-2021-008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21〕14号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1.06.08
区政府:
根据区机管局的统筹部署,青浦区矫正中心于2021年3月1日由旧址(北青公路9078号)迁移至新址(救护大队路64号),总建筑面积800多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面积200多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335平方米。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水平,优化公民、法人、社区矫正对象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区社区矫正执法相关信息渠道,根据《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区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通知》及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本市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需对区矫正中心新址的办公场所、区域外部、内部功能室以及执法公示进行标准化建设设置。经区财政局、机管局审核,所需搬迁开办费用共计人民币397104元(大写:叁拾玖万柒仟壹佰零肆圆整),其中:办公家具56200元在年度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会议室扩声系统、监控系统、标识标牌上墙等经费340904元在2021年区级预备费中安排(详单见附件)。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