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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成立青浦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请示

QB0305001-2021-005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21〕8号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1.04.20


区政府:

去年4月18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中法委发〔2020〕5号,以下简称《方案》),对地方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核心内容是全面整合地方的行政复议职责,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县级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复议职责,各级政府部门不再行使相应职责。这是对现行条块结合的行政复议体制的重大调整,涉及到职责、编制、人员、业务用房等各方面问题。市委、市政府也于同年8月16日下发了《关于设立上海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沪委[2020]475号)。

为切实保障改革顺利推进,根据中央、市委要求和我区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我局拟提请区政府成立青浦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设立的必要性

(一)上级有明确要求

《方案》明确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加强对本辖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同时,经市司法局与司法部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明确要求地方在党委领导下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应当包括编制、财政、机关事务管理等主管部门。

(二)推进改革有实际需要

根据《方案》精神,我局根据市局要求对我区复议机关、人员、案件等情况进行了梳理,对改革推进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深入研究。经研究认为,改革后区政府案件将大幅增长,案多人少矛盾将更加突出,机构挂牌与人员编制等需统筹安排,目前的复议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与设施设备也不能满足改革要求。为了切实解决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非常有必要成立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协调推进。

二、设立方案

组长:余旭峰

常务副组长:赵明、姚少杰

副组长:李欢、朱建忠

成员由下列19家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宣传部、区机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公安青浦分局、区人社局、区规资局、区环保局、区建管委、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负责相关改革方案调研、起草和推进落实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朱建忠担任。

以上事项,如无不妥,经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同意后,提请以区委、区政府名义正式下发《关于设立青浦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建议名单见附件)。

当否,请示。

附件:青浦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建议名单)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1年4月12日


联系人:朱雯博     联系电话:59723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