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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朱正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无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沪青司〔2017〕28号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青浦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17.08.25
区局各科处室、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朱正兴同志试用期已满,任青浦区司法局夏阳司法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王志良同志试用期已满,任青浦区司法局金泽司法所副所长;
于海洋同志试用期已满,任青浦区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均自
2016
年
7
月
18
日算起。
许海英同志任青浦区司法局朱家角司法所副所长,免去其青浦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科副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17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