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公证抽查的报告 2025-12-03
根据关于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局于2025年6月至11月组织开展公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抽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上海市青浦公证处,对其公证员执业情况一
并开展检查。
二、检查人员
青浦区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科:张国华、朱斌。
三、抽查情况
检查工作主要有三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我局于6月
20日前制发了2025年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完成对抽查对象、检查人员的抽选工作。二是检查阶段。检查人员于6月30日完成了检查工作。三是通报阶段。我局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给予通报。
四、抽查内容
抽查内容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了以下内容:
(一)公证办证录音录像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办证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外出核实调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公证收费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窗口接待服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公平竞争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公证机构办证点设立的合规情况。
五、抽查结果
经查,上海市青浦公证处及其公证员执业情况总体良好,未发现存在违反公证办证录音录像制度、办证审批制度、外出核实调查制度、公证收费制度、窗口接待服务制度、公平竞争制度、办证点设立制度等情况。但仍发现存在个别执业不规范问题,如公证卷宗封面2025年度沪XX证XX字标注不规范;卷宗归档不及时,多份卷宗已经全完成,但未及时交给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归档;卷内目录空白处没有用“/”划掉等情况。
六、结果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执业不规范问题,检查人员均已给予指正,并要求公证机构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整改,在执业检查中未发现涉及创新及高风险业务。同时,我局也将在后续工作中,督导公证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处置公证执业问题,不断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执业规范化水平。
特此公告。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