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练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练塘镇安全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2.10.30

索取号:QF1101000-2012-004 发文字号:练府〔2012〕62号 发文日期:2012-10-18

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相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代化、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本镇城市运行安全和安全生产面临的情况日益复杂,形势严峻,工作难度大。现根据区相关精神,制作《练塘镇安全运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练塘镇安全运行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镇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区有关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消防、食品、交通等法律法规,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监管格局,积极预防遏制重大安全事故,为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镇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合作,进一步完善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工作目标更明确,责任意识更强化,依法监管更严格,工作效果更显著”,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全镇安全监管工作,由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由镇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镇安全监管办公室设在安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

四、安全监管工作重点

(一)、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是否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是否违章使用明火和电源;是否在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场所内违法使用明火、燃放烟花;是否违法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埋压、圈占消火栓;是否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是否存在集住宿与生产、储存或经营合用的“三合一”现象。

(二)、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安全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在岗在位;走道、楼梯间是否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消火栓是否有压有水;水带、水枪是否完整好用;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水泵房是否有人值班,消防水泵是否运行正常。

(三)、高层、地下建筑:是否经过消防审核和验收合格;疏散通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车道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无火警、故障和屏蔽;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消防水泵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楼内违章使用明火施工。

(四)、在建、改扩建工程: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可靠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设置手提式灭火器;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独立设置;是否严格落实明火动用审批程序,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岗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落实现场监护;是否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是否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建筑外保温和外墙装饰材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布局是否合理;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车道是否畅通;岗位消防职责是否明确;有无可靠的防雷、防静电保护设施;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门的消防培训;有无“严禁烟火”等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

(六)、“九小”场所、城乡结合部 沿街门店: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悬挂“四小”场所公示牌;是否有人员违规住宿;是否存在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场所人员是否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的常识。

(七)、农贸市场:消防车道是否畅通;室外消火栓是否完整好用;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线;人员是否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的常识;是否存在集经营、住宿或生火做饭为一体的“三合一”现象。

(八)、其他单位场所: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办理相关消防手续;是否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考核。

(九)、行政村:领导班子是否建立;义务消防队伍是否成立;消防安全知识是否宣传;是否组织逃生演练;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

(十)、餐饮饭店、食堂、食品摊点。是否具有食品卫生许可;工作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进货渠道台账记录是否齐全。

(十一)、农产品。家禽牲畜类是否检验检疫;水产品用药情况;蔬菜用药及农药残留检测情况。

(十二)、道路交通及渡口。事故多发地段及交通事故“黑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到位;校车、单位班车是否带病上路;渡口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消防及救生器材是否足量配备、是否经常开展消防及落水施救等应急预案的演练。

五、工作任务及责任对象

(一)歌舞娱乐、桑拿洗浴、卡拉OK厅、网吧、游艺游乐等公共娱乐场所。(派出所负责)

(二)旅馆饭店、商场、超市、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养老院、旅游景点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及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派出所负责)

(三)高层和地下建筑、在建、改扩建工程的施工现场、售楼处、农民工居住工棚和集体宿舍。(规建办、建筑公司负责)

(四)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或场所。(安管中心负责)

1、通信、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关国计民生的要害单位。(安管中心负责)

(六)居民住宅区、练塘古镇、集镇及城乡结合部的沿街门店及“九小”场所。(派出所、物业公司、旅游公司、居委会负责)

(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派出所、安管中心负责)

(八)举办各种庆祝、庆典和促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安委会办公室协调)

(九)农贸市场。(派出所、工商所负责)

(十)行政村。(派出所、行政村负责)

(十一)道路交通及渡口。(交管站负责)

(十二)废品回收站点。(综治办、经发办负责)

(十三)餐饮饭店、食堂、食品摊点。(安管中心负责)

(十四)农产品。(安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行政村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相继发生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极其深刻。镇属各单位、各村(居)委、企业会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隐患大排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班子,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具体责任要明确到每一个人,层层动员部署,出台刚性措施,全力抓好落实。。

(二)严格整治,强化服务。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依法责令整改;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要报请镇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专项行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坚决依法整治,绝不手软。同时,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强化服务意识,帮助指导社会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监督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营造氛围,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各个节假日、6月“安全生产月”及“食品安全宣传周”、“119消防宣传周”、每月“5.25交通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通过广播、板报等开展安全宣传。要充分运用媒体,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报道先进典型,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广泛宣传生产、消防、食品、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日常防范知识,提醒社会单位、村(居)民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安全意识。

(四)注意总结,及时反馈。镇属各单位、各村(居委会)、企业要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每月3日前将上月工作实施情况书面报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联系人:张建辉,联系电话:59255847

  

  

  

  

                                               练塘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