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练塘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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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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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30
索取号:QF1101000-2008-002 发文字号:练府(2008)97号 发文日期:2008-12-002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练塘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实施意见》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练塘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练塘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实施意见
为了充分发挥社区在促进就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全面推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劳保就〔2007〕26号)、《关于青浦区推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劳保〔2007〕46号)的要求,现就本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通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进一步提升练塘镇村、居委会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工作质量,不断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和促进镇各项促进就业政策,为构建和谐社区、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目标
1、多渠道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使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就业率达到96%以上。
2、建立零就业家庭管理制度,努力在社区内消除“零就业家庭”。经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在一个月内实现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就业,做到“动态为零”。
3、做好“双困”人员的认定工作,使“双困”人员就业安置率达到100%。
4、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功能齐全,所有求职人员和需要就业援助的人员都能得到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
三、工作措施
1、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镇长为组长、社保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人员,制定工作计划,使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在组织上得到落实,在机制上得到保证。
2、落实促进就业政策
认真做好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在社区的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社区网站、信息窗口和就业援助员深入居民家庭等多种形式,对社区居民开展政策宣传及政策解答。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促进就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创造性地开展促进就业工作。
3、掌握社区内劳动力资源情况
充分发挥就业援助员、劳动协管员二支队伍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中的积极作用,各村、居委会专职就业援助员对社区的劳动力资源状况定期进行调查摸底和及时更新,全面掌握社区内“双困”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文化程度、技能状况、家庭经济现状、就业意向等各项基础信息并实施动态管理。各小组劳动协管员针对本小组管辖内企业用工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企业需要岗位及时和就业援助员联系。
4、开展社区就业援助
针对不同对象制定不同的援助方案,包括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开业指导、托底保障等多种渠道;同时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在社区内积极开发各种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及时、全面掌握社区内“双困”人员的实际情况,做好“双困”人员的认定工作,经认定的“双困”人员在三个月内给予100%的就业安置。
在掌握零就业家庭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做好对零就业家庭的申请认定、援助服务、动态管理、专项扶持等工作,确保在一个月内实现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援助一户、解决一户”,做到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5、加强社区就业服务的基础管理
加强社区就业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基础管理和制度建设,规划就业服务标准,优化就业服务流程。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强化业务考核,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不断提升就业服务的能力。
6、建立就业托底基地
根据区劳动社会保障局促进就业工作要求及练塘镇实际情况,确立2家企业为安置困难人员就业基地,实施“企业提供岗位,政府资金扶持”的困难人员就业过渡性安置办法。形成“市场就业为主,公益性岗位托底为辅”、就业基地过渡性安置等多种就业渠道。
对“零就业”、“双困”人员家庭建立统一的台帐,记录“零就业”、“双困”人员家庭认定申请、就业援助、实现就业以及落实援助政策的有关情况,定期上报区劳动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