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春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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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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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5
索取号:QF1003000-2012-007发文字号:练府〔2012〕33号 发文日期:2012-06-08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沈春强同志任长河村主任助理,免去其太北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钱慧雄同志泾珠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丁培丽同志泾珠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徐 刚同志北埭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姚智慧同志金前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张 云同志朱庄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徐惠栋同志东泖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徐黎坚同志联农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王华平同志张联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蔡春梅同志东淇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钱 丽同志长河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尤程辉同志大新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俞旭东同志大新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戚雄云同志东厍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陆雪云同志东庄村主任助理职务;
特此通知。
练塘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