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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春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2.06.15

索取号:QF1003000-2012-007发文字号:练府〔201233号 发文日期:2012-06-08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沈春强同志任长河村主任助理,免去其太北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钱慧雄同志泾珠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丁培丽同志泾珠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徐   刚同志北埭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姚智慧同志金前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张   云同志朱庄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徐惠栋同志东泖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徐黎坚同志联农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王华平同志张联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蔡春梅同志东淇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钱   丽同志长河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尤程辉同志大新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俞旭东同志大新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戚雄云同志东厍村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陆雪云同志东庄村主任助理职务;

特此通知。

  

  

练塘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