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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无
发文日期: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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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3.05.02
索取号:QF1003000-2013-003 发文字号:练府〔2013〕22号 发文日期:2013-04-10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区编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镇财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的通知》(青编〔2012〕8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财政所,并决定:
秦富林同志任练塘镇财政所所长。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