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2015年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QF1001000-2015-005
主动公开
练府〔2015〕52号
无
2015.09.08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沪委发【2012】7号),市农委《关于本市开展乡镇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农委[2014]61号)以及区农委《关于开展2015年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青农委【2015】5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镇级集体资产家底,经研究决定,成立练塘镇2015年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谭 伟(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印 剑(副镇长)
成 员: 陈晓栋(经管中心) 庄伟华(纪委)
蔡亚娥(财政所) 蒋璟碧(资产公司)
陈国林(规土所)
练塘镇2015年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管中心,陈晓栋任办公室主任。今后如有职务变动,由成员单位人员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