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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2015年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QF1001000-2015-005

主动公开

练府〔2015〕52号

2015.09.08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沪委发【2012】7号),市农委《关于本市开展乡镇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农委[2014]61号)以及区农委《关于开展2015年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青农委【2015】5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镇级集体资产家底,经研究决定,成立练塘镇2015年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谭  伟(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印  剑(副镇长)

成  员: 陈晓栋(经管中心)      庄伟华(纪委)

    蔡亚娥(财政所)        蒋璟碧(资产公司)

 陈国林(规土所)

练塘镇2015年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管中心,陈晓栋任办公室主任。今后如有职务变动,由成员单位人员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