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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练塘镇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QF1001000-2016-005

主动公开

练府〔2016〕75号

2016.11.11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落实市、区党委和政府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领导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练塘镇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方志坚

副组长:管文军  印  剑   肖  菁    沈  峰

组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尤卫东  富民公司

叶建峰  规建环保办

 孙亚明  富甲公司

 陈晓栋  经管中心

 沈  峰  办公室

 范敏君  工业园区

 屈悦锋  太阳岛公司

 曹黎敏  生态办

 蒋璟碧  资产公司

 蔡春辉  经济发展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主任由蔡春辉同志兼任。今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附件:练塘镇节能目标责任工作职责分工

 

 

 

 

 

 

 

  

练塘镇节能目标责任工作职责分工

 

为贯彻落实《青浦区各镇、街道、一园三区“十三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青府办发〔2016〕98号),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完善机制,明确职责,现就我镇节能目标责任工作分工如下。

节能目标责任工作分为工业节能、服务业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三类,涉及的部门或单位有经济发展办、政府办、经管中心、各开发区或经济公司。

经济发展办工作职责:

1.按照区经委指导,负责工业节能和服务业节能两个领域的节能工作。

2.组织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实行奖励问责制度。

3.完善节能工作运行机制。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并加大资金补偿力度;节能目标分解到重点用能企业,并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

4.优化产业结构。完成年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标;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产值占工业园区工业产值比重不断上升;规模以上工业五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全镇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不断下降。

5.加强重点企业节能工作管理。督促重点用能企业按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计划,定期召开会议落实节能工作;组织所属重点用能企业开展对标管理活动;组织所属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评价及认证工作;督促所属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工业用能单位、2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服务业用能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积极宣传贯彻国家和本市能耗限额标准、合理用能指南,组织实施所辖范围内非市属重点用能单位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专项检查;组织重点用能单位按照要求上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节能月报等,完成能源管理岗位备案,参加能源管理培训;组织重点用能单位加强与节能服务企业对接交流;开展工业和服务业领域的节能检查工作。

6.推进节能重点工程。推广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及节能技改工作;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加强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组织全镇范围内的企业申报当年度区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组织企业备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展宣传“谁污染、谁付费”的污染新理念以及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并配合上级指导部门做好相关统计、试点工作;组织重点用能单位推行“绿色消费”,贯彻执行“限塑令”,抵制商品过度包装,采取节电措施和使用节能产品,开展绿色产品采购和节能产品促销;组织参与节能宣传周活动。

政府办工作职责:

1.按照区机管局指导,负责公共机构领域的节能工作。

2.安排专人负责能耗统计工作,每月按时通过上海市公共机构网报送能耗数据,如实记录能源消费数据。

3.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有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点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开展与新能源有关的专项节能宣传专题活动。

4.安排专项资金,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公共机构进行节能改造。

5.积极参加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组织的节能培训。

6.有年度计划、成体系组织开展全社会节能降碳宣传活动。

经管中心工作职责:

1.按照区统计局指导,负责全镇节能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2.建立万元产值能耗、能耗总量等节能指标统计、监测、考核体系。

3.严格执行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实施方案,提高能源统计报表数据质量,报表上报及时有效,报表质量准确完整。

4.加强能源统计分析研究,提高预警预测分析能力,及时报送统计分析材料。

5.加强能源统计基础工作。(1)严格执行市统计局能源统计制度规定的年报、定报统计标准和统计方法等;(2)积极参与由市、区统计局召开的例会、年报会、培训会等;(3)一次性调查和其他未列明的能源统计工作,数据全,质量高;(4)考评期内完成调研工作,次数至少1次,并上报调研报告;(5)完成区统计局布置的其他工作。

各开发区或经济公司工作职责:

1.完成镇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责任工作,配合镇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工作。

2.积极联系辖区内的企业,督促重点用能企业完成节能工作任务。

3.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今后将根据上级考核内容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