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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青浦区练塘镇三里塘社区居委会的通知

QF1001000-2017-011

主动公开

练府〔2017〕100号

2017.11.29

 

 

各社区委员会,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青府发〔2017〕29号《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建练塘镇三里塘社区居委会的批复》的相关材料,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设立青浦区练塘镇三里塘社区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组成,待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按照《人民调解法》有关规定,予以产生调解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等人选,并报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