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练塘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QF1001000-2018-004
主动公开
练府〔2018〕29号
无
2018.06.29
各村、居委会、工业园区: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精神,青浦区环境保护局下发《关于印发青浦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人员组成的通知》(青环保〔2018〕10号),成立了区普查办。按照《关于做好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青污普〔2018〕8号)和上下对应的原则,并结合本镇实际,决定成立练塘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性质
普查办是练塘镇实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办为临时机构,污染源普查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本镇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区普查办要求,组织实施本镇污染源调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配合区环保局开发相关软件和数据库的建设。
(三)负责本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和审核汇总工作。
(四)配合区普查办污染源普查报告编写和污染源普查成果开发应用。
(五)负责本镇污染源普查联络、宣传等工作,组织动员各村居、工业地块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
(六)承担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普查办人员组成
主 任:钱闪星(宣传委员)
副主任:陈水弟(规保办)
成 员:
潘幼峰(规保办 陆顺弟(规保办)
吴维春(规保办) 沈 雄(富民公司)
陆炳根(富民公司) 沈向忠(新练塘公司)
顾林弟(新练塘公司) 蔡忠海(新练塘公司)
施晔东(新练塘公司) 沈献国(新练塘公司)
顾建光(富甲公司) 陶明华(太阳岛公司)
胡永光(资产公司) 戴国平(农副业公司)
邹晓莉(练东村) 张卫国(泾珠村)
沈春明(北埭村) 王 平(金前村)
曹 燕(泖甸村) 张欢峰(太北村)
胡亚明(叶港村) 陈海华(朱庄村)
陈彩静(东泖村) 沈兴林(东田村)
何佳浩(联农村) 蒋迎九(张联村)
吴 兵(双菱村) 邱 怡(泾花村)
庄冬伟(东淇村) 姚家琦(长河村)
蔡明健(大新村) 蔡忆华(东厍村)
沈云弟(徐练村) 高根夫(浦南村)
潘建华(蒸浦村) 陆四林(东庄村)
邹红林(蒸夏村) 曹 强(芦潼村)
卫彬彬(星浜村) 沈静燕(湾塘居委会)
周炜康(下塘居委会) 许金华(蒸淀居委会)
胡正洪(小蒸居委会) 朱 伟(三里塘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