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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1302000-2006-002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08.01.02

各村(社区)、各直属公司:

春节将临,为使全镇人民安度佳节,防止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沪安监管监二[2006]4号精神,及区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镇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春节”期间的消防和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级领导要以高度的政治心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春节期间本镇的安全和稳定。

二、积极开展春节前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安全检查是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行之有效的手段。要求各单位组织好有关人员,对本镇范围内的防火和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是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持证情况、五小企业及今年小企业安全信用等级评估中C级企业。各单位在检查中务必从严、从紧,不留死角,检查中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并把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练塘镇安全生产监督科,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再根据检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合理安排节日期间值班,扎实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春节期间各单位要安排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值班守护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确保节日期间值班领导到位、力量到位、责任到位,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注意信息传递和反馈。各单位主要领导节日期间要保证信息畅通,发生事故及时上报,不能漏报或瞒报,凡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   ;    ;练塘镇人民政府

       ;             ;  ;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