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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1302999-2005-001 二季度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工作要点

主动公开

2008.01.02

各村(居)、开发公司:
  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仍十分严峻,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根据区安监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将我镇二季度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工作要点发给大家,望各单位根据工作要点的内容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级安全生产、防火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
  镇政府与区政府的安全责任书已经签订。镇安全工作会议以后,镇政府与各经济公司、村、居委会及重点监控企业签订责任书。各经济公司要做好与辖区内实业型企业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各开发区、工业园区、资产公司总经理要亲自把关,认真实施,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高度重视古镇保护性开发,集镇整治期间的安全工作
  当前,结合陈云百年诞辰,练塘集镇的整治工作正在实施过程中,施工队伍较多,又是在老街人群密集区域作业,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上,镇城建公司、建筑公司、自来水公司要组织力量,成立安全检查小组,每天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证不出任何事故。
  三、全面开展小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估工作
  构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体系,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新要求,也是切实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与强化的新措施。在去年完成了小企业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区安监局的要求,今年要全面开展我镇小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估工作,并在8月底前结束。此项工作面广量大,涉及企业300多家,镇安监科将把企业名单反馈到各开发区、资产公司,由各单位分头落实,要求由分管副总具体负责,建议请区级以上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评估。具体工作由镇安监科进一步分解落实。
  四、加强对《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和贯彻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二届人代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1月6日通过,并于200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与上海安全生产实际形势的有机结合,旨在进一步加强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镇安监科将结合区安监局的布置,分别举行企业厂长、经理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学习班,在全镇上下掀起学习《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热潮,并把《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到每一个生产岗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法制观念。
  五、“五.一”节前的安全检查工作
  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已召开会议,镇人民政府转发了青安委[2005]6号文《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所属辖区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大检查,节日期间加强值班,确保一方平安,并要求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检查结果及节日期间值班名单报镇安监科。
  特此通知。


                         ; 练塘镇人民政府
                        ; 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