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1307002-2005-003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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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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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2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练塘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控制人口增长,优化人口素质,提高群众生殖保健能力等方面取得比较好的成绩。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目前有些干部对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着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情绪、基层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服务网络建设还不够健全。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机制,促进我镇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现根据本镇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加快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落实领导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实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服务;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畅通办事渠道,及时处理解决群众最为关心、最为急需的问题,为提高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而努力。
二、加强领导、重视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每个村、居委会都要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对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2、健全网络,建立一支优良的计生干部队伍。每个村、居委会要配备一名专(兼)职计生干部,每个村民小组、居民小组至少配一名计划生育宣传员;健全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发挥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做到制度规范化、活动经常化。
三、明确职责,实行规范管理
1、稳定低生育水平,完成考核目标。坚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格杜绝计划外生育行为的发生,年内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达到99%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达到85%以上。
2、深化宣传教育,帮助群众树立正确婚育观。村(居)委会要建立每月宣传员工作例会制度,通报当前工作情况,并有会议记录;利用每年的“冬春”、“5.29”、“7.11”、“9.25”等重大节日开展富有实效的政策法规、生殖保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上报活动信息不少于4次;加强未婚青年婚恋观、价值观教育,规范他们的生育行为;计划生育咨询服务室版面知识、宣传单页齐全、咨询服务记录完整、药具发放登记无差错。
3、强化优质服务,提高群众工作满意度。有组织地为群众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献爱心帮困活动,以群众的满意和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每年组织好本单位育龄妇女参加妇女病、B超检查,参检率不低于85%,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调查、审核工作做到不错、不漏、不重复。
4、加强基础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信息统计台帐,做到帐册齐全,数据准确率达到100%;及时掌握育龄群众的生育、节育状态,特别是对人户分离对象、再婚对象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并坚持进行重点随访制度,做到每个月联系一次,每个季度见面一次;做好来沪人员登记验证工作,持证率、验证率达到90%以上;怀孕对象要及时与户籍地、现居住地镇计生科通报联系,通报率100%,对规划外怀孕对象主动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使问题及时解决在基层。
四、落实措施,完善奖惩机制
1、落实经费投入。村、居委会要落实好全年的计划生育经费,保证必要的宣传教育、扶贫帮困活动正常开展,对计划生育宣传员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计划生育政策兑现率100%。
2、加大考核力度。除了镇政府与各村、居委会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和镇精神文明考核以外,镇还专门设立计划生育考核经费,对年内未出现规划外生育的村、居委会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人员(书记、主任、计生干部)给予每人500元奖励;计划生育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并在全镇具有推广作用的村、居委会予以1000元奖励;如年内出现规划外生育,则每人每例扣1000元,以及在镇精神文明考核中予以扣分;另外,镇还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经查对举报情况属实的给予100元奖励,并设立举报电话:59255222;有瞒报漏报现象的村、居委会在全镇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一定的组织处理。
; 练塘镇人民政府
; 二○○五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