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1307002-2005-005 关于开展2005年练塘镇交通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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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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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2
各村(社区):
为贯彻和落实《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上海市文明建设“十五”规划(2001—2005)》和《“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建设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快交通文明建设步伐,2005年在本镇开展“交通文明居(村)委”创建工作,加强在本镇各居(村)民中开展文明走路、文明行车、培养文明交通行为素质的宣传教育,努力创建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机构
“交通文明居(村)委会”以镇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是继“与文明同行,开展交通文明建设”暨“珍惜生命,文明出行”活动的一个新的载体和举措。镇政府组成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协调和监督。镇文明办、综治办、派出所、交管站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开展创建工作的各居(村)委创建工作班子,落实责任人,确定实施方案。
二、创建目标
(一)以创建标准为依据,实施各项工作,迎接上级验收。
(二)在各居(村)委会中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年内争取实现实际达标。
三、工作任务
今年的创建工作以“文明行路”为专项活动,是继2003—2004年“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主题活动的一个新的载体,将创建交通文明路口、交通文明示范标志区域和交通文明镇、居(村)委紧密结合,做到“点、线、面”同时推进。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将被作为交通文明居(村)委创建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
四、创建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居(村)委会要把交通文明建设工作作为居(村)为文明、安全创建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结合“珍惜生命,文明出行”活动,加强领导,健全体制,扎实有效地开展交通文明创建活动,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创建工作做实做细,抓出成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创建工作的居(村)委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影视播放点等宣传载体,运用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教育片,开座谈会,组织大型活动等多种形式,在各居(村)委会中开展“深入、新颖、扎实”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教育,将《村民交通安全须知》、《居民文明交通须知》、《驾驶员文明行车守则》等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一个人,形成浓烈的宣传氛围,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完善硬件实施。开展创建工作的居(村)委会的交通安全宣传设施和道路管理设施要完善齐备,并落实专人维护护养。
(四)加强日常管理。开展创建工作的居(村)委会内以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要加强管理,做到车辆行人遵章率高,车辆停放规范,无违章占道等现象。
(五)此项工作将纳入镇文明办、综治办、经贸安监科年内对各居(村)委的考评,要把交通文明建设与文明居(村)委安全小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交通文明建设作为年内重点工作来抓。通过扎实的工作,让交通文明建设在本镇生根开花,形成倡导交通文明,塑造练塘美好形象的氛围。
五、时间安排
(一)计划准备阶段(2005年4月初)
确定开展创建工作的居(村)委会,将创建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包括:常住人口、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辆、交通宣传硬件设施等)上报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创建工作的居(村)要制定相应的创建工作计划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4月至2006年1月)
1、积极进行动员发动,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契机,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宣传氛围,增强居(村)民的交通文明意识,规范交通行为,群众共同参与创建工作。
2、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开展创建工作的居(村)民进行指导、监督,落实各项措施,严格要求开展创建工作,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3、创建工作以双菱村、金前村为样板,以点带面,在各居(村)中全面开展。
(三)检查考核阶段(2006年1月至2006年3月)
1月起迎接区文明办、综治办、青浦公安局、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对本镇上报区级的交通文明居(村)委进行组织评估验收。
交通文明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创建单位要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和组织下,确保工作人员到位,管理措施到位,积极创造条件,迎接上级的评估和验收。
; 练塘镇人民政府
;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