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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1303002-2005-006 关于加强练塘镇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实施意见

主动公开

2008.01.02

各村:
  根据区政府[2005]66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保洁工作,增强农村居民卫生保洁意识,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现就我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组织形式
  (一)镇成立卫生保洁督查小组,人员3名。
  (二)各村组建农村卫生保洁考查小组,卫生保洁员队伍。
  1、各村要切实加强农村卫生保洁队伍的组织指导和管理,组建以村主任为组长的考查小组,并且落实一名卫生干部管理,协助本镇卫生部门加强对农村卫生保洁工作的巡查、指导和考核。
  2、农村保洁队伍人员由各村负责落实,原则上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保洁单位。也可以根据保洁范围和工作量,指定保洁人员,并加强对流动人员集中居住点和镇村结合部卫生保洁人员的配备,保洁人员的年龄男为60周岁以下,女为55周岁以下。
  3、各村民小组保洁员由村负责与保洁员签订协议,并由村卫生干部负责对保洁员保洁工作的布置检查和考核。
  二、保洁职责和范围
  (一)保洁管理员工作职责和范围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包括外来人员卫生保洁工作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卫生保洁意识。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住点和村级道路环境卫生状况的巡查。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洁员队伍的管理、业务指导、考核。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乱倒生活垃圾、暴露性垃圾、粪便等管理,并及时组织保洁员对生产垃圾清运(农业生产垃圾、工业生产垃圾进行集中清运)。
  5、负责对各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确保保洁责任区内环境卫生整治。
  6、每月组织卫生保洁员进行一次评比考核,作为每个卫生保洁员发放奖金依据。
  (二)保洁员工作职责、范围
  1、利用保洁时间经常性地对农村居民开展卫生保洁宣传教育,提高居民保洁意识。
  2、负责规定区域内的生活垃圾收集,并将收集的生活垃圾集中到收集点。
  3、负责规定区域内村级道路每天清扫保洁,对农户住宅外地区的白色漂流物、废纸、废塑料、病死动物尸体,粪便等废弃物每天进行清理。
  4、负责规定区域内村级公厕,倒粪站、洗刷点、垃圾箱房等环卫设施的保洁工作,确保全村环境卫生达到干净、整洁的要求。
  (三)镇专职卫生督查员职责,指导各村做好卫生宣传,加强卫生保洁的业务指导,按时完成对各村卫生保洁考核检查,及时公布考核情况。
  三、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一)考核办法
  1、考核时间,镇对村卫生保洁工作考核每季度(不定时间、不定人员)进行一次考核。
  2、镇负责考核村卫生保洁管理员和保洁队伍、村卫生保洁管理员负责对保洁员的考核。
  3、考核采取二个检查,一是检查村对保洁员考查记录;二是检查保洁员实际保洁情况。
  4、考核成绩每季度在政府公告栏中公布,并作为每季下拨考核工资经费的依据。
  (二)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四、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发放标准及办法。
根据本镇实际情况,结合各村经济状况,费用由区、镇承担80%(按考核下拨),村承担20%,现对保洁人员的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发放标准及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工资,每人每月300元,逐月发放。
  (二)考核工资,每人每月200元,由村干部、卫生保洁管理员每月对保洁员进行考核,根据得分发放,发放时间为下季度发放上季度。
  五、工作要求
  1、各村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保洁员队伍的组织和管理,落实有一定工作经验,热爱农村卫生保洁工作的保洁管理员,经常进行督促,防止流于形式。
  2、落实卫生保洁专业部门对农村卫生保洁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到上、下联动,帮助各村保洁员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切实改变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3、镇负责对各村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进行考核奖励,年终评选优秀专职保洁员、保洁管理员和先进保洁队伍,并列入年终村干部百分考核。
  六、实施时间
  1、本意见自办2005年10月起实行。
  2、奖补办法,拟定为一年,根据具体实施的效果,如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无明显改观,则取消各村的奖补金额。
  七、本意见由镇社会事业科负责解释。


                           ; 练塘镇人民政府
                            ;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