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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练塘镇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实施意见

主动公开

2008.11.18

索取号:QF1399000-2008-011 发文字号:练府(2008)80号 发文日期:2008-10-06

 

各村、居委会:

根据《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转批<区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青浦区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全面推进本镇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实施,现结合本镇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各行政村也要相应建立工作小组。依托村两委班子成员、人口计生干部、计生宣传员、协会会员、志愿者、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切实提高农村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水平。

二、计划实施标准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以行政村为单位,以家庭为主体,由镇组织实施,具体标准如下:

1、领导重视,基础扎实。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人员、职责、报酬”三落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达100%,来沪人员计划生育率达85%以上。

2、阵地规范,氛围浓厚。村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达到规范化标准,人口文化建设有亮点。

3、重点突出,知识入户。普及各类知识,突出重点,开展个性化的入户指导,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核心知识普及率达80%以上,生殖健康和预防艾滋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4、政策落实,机制长效。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建立符合本村实际的生育关怀长效机制,人口计生各项政策兑现率达100%。

5、管理有序,服务并重。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落实以现居住地为主、流入地与流出地相互配合的来沪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来沪育龄群众信息采集录入率达95%以上。

6、同创共建,家庭达标。积极培育“富裕文明、身心健康、优生优育、权益保障、民主和谐”的新家庭,参与创建的行政村70%以上家庭符合新家庭标准。

三、实施步骤

新农村新家庭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81月—200812月为部署启动阶段,15%的行政村达新农村新家庭标准。

第二阶段:20091-20109月为全面实施阶段,20099月,35%行政村达新农村新家庭标准达标;至20109月,全镇70%以上行政村达新农村新家庭标准;

第三阶段:201010-201012月为总结评估阶段。

四、具体工作推进

(一)深化宣传教育

1、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练塘报、广播、政府网等形式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生殖健康、预防艾滋病、优生优育、03岁科学育儿等方面的知识宣传,把各类知识宣传融进农村居民日常生活。

2、阵地宣传

1)镇级设立人口文化园,设想在人流量较多的地方设立具有人口氛围的宣传栏、宣传画。

2)村级有固定的生育文化宣传阵地,在各行政村人口较集中地设立宣传栏或宣传画面。

3)对各行政村的人口家庭计划指导室的宣传版面、药具出样柜以及各种标牌进行统一设计、统一制作、统一安装。

3、入户宣传(户户有宣传品)

(二)加强教育培训

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各级人口学校等阵地作用,针对不同群体,举办各种培训和讲座。

内容

对象

期数

方式

目标

青春健康教育

青少年

每年不少于3

通过学校以及邀请专家开展讲座

育龄群众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保健核心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预防艾滋病核心知识知普及率达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生殖保健知识教育

成年人

每季度一次

定期开展知识讲座

优生优育教育

准妈妈、准爸爸

全年4

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3岁科学育儿

0-3岁婴儿家长

全年4

通过幼儿园开展活动

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避孕知情选择

广大群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

每年不少于2

定期开展知识讲座

(三)开展生育关怀

1、加强特殊人员的关怀。针对全镇现患有智力、精神残疾的已婚育龄妇女,为了进一步提高这些特殊育龄妇女的生育、生殖健康水平,让她们同样享有生殖健康的权利。为她们提供每年每人一次妇科B超、测量血压等体检活动;送上每人每年安康保险一份。对这部分特殊人群将定期开展以“宣传、维权、服务”为内容的上门指导工作,以切实提高她们的生活质量、生育质量和生命质量。

2、针对全镇现有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利用计生重大节日进行走访和慰问,给予精神生活多方面的照顾和慰籍。

(四)强化来沪人员服务管理

1、组织开展每季度一次的执法检查,至2010年,外来育龄妇女婚育证持证率达80%以上。

2、在管理比较规范的企业中,组织来沪育龄妇女开展妇科B超检查。

(五)加强督察评估

结合部门职责,组织人员深入农村、家庭,了解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实施情况和项目推进状况,开展阶段性的评估督察,并将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情况列入各行政村考核内容,不断总结经验、优化计划、推动工作。

练塘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