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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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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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31
索取号:QF1399000-2009-008 发文字号:练府(2009)36号 发文日期:2009-05-21
各村(居)、直属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示精神和上海市委市政府、青浦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部署,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进程,按照中共青浦区委宣传部、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青浦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青浦区总工会、共青团青浦区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青浦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部署,今年6月,本镇将与全区继续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突出“大安全”宣传理念,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推动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09年6月1日 — 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练塘镇活动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的宣传活动。各村(居)、直属公司应设安全生产月活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五、主要活动内容
按照青浦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并结合本镇实际,今年本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作如下安排:
1、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人员进行全镇性的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大检查。
2、结合“书香古镇”读书系列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3、邀请练塘工商协会领导走访练塘工业园区、富民开发区、太阳岛开发区、富甲开发区、资产公司,听取公司领导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4、在有关场所和生产经营单位悬挂安全生产活动横幅、宣传标语,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画。
5、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农民工安全上岗培训。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宣传实效。各单位要从落实安全发展观的高度,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年”各项任务和工作目标的落实和实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以及“迎世博、保安全”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发动、组织领导,确保“人员、经费、措施”三落实,确保“创新、务实、效果”三提高,真正将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入耳入脑,起到实效。
(二)面向基层,面向职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广大生产经营单位积极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大宣传投入,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生产实际和事故案例,指定可行性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动员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学习和讨论,开展“找隐患,反违章,防事故”的自查自纠活动,通过认真思考和广泛交流,找差距、查不足,确保不同文化层次、不同教育背景的广大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在理论上有进步、在操作上有提高。
(三)加强指导,畅通信息,及时总结活动成果。“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要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反馈活动信息。要搞好调查研究,总结活动经验和取得的成果,促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活动结束后,各村(居)、直属公司要认真总结,并与7月2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特此通知
练塘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