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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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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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3
索取号:QF1399000-2010-002 发文字号:练府〔2010〕29号 发文日期:2010-04-22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
2010年,上海将成为世界的焦点,为确保世博会如期召开,血液安全工作为政府的一项公益性卫生事业,已列入世博维稳的具体工作之一。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上海市献血条例》,认真落实《上海市献血条例实施细则》,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确保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区政府今年下达的献血任务以及区献血办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2010年公民无偿献血任务分配原则
2010年,区政府下达给我镇的公民无偿献血指标任务数为1335份(每份200毫升),比2009年下达的献血指标数增加了23%,新增献血任务数249份。
今年的献血任务分配原则是:各村(包括居委会)按现有村民数并在2009年度献血数的基础上略有增加,各单位按现有单位职工数基本与2009年持平。
二、献血范围及对象
献血范围:练塘镇区域内所有的村(包括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即:各村、居委、公司、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私营企业、独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关区属单位等)。
献血对象:凡居住在练塘镇或工作在练塘镇区域内(含来沪务工人员)18周岁至55周岁年龄段内的公民,女性公民体重大于等于45公斤、男性公民体重大于等于50公斤的健康公民,均为无偿献血对象。
三、献血时间安排
4月26日上午召开献血工作动员大会,落实献血工作。
地点:镇政府268会议室。
(一)练塘地区
献血时间为十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蒸淀地区
1、5月6日(星期四)上午8时正,各村(居)委会、各单位组织好献血体检人员到练塘镇成人学校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者同时抽小血。
2、5月11日(星期二)上午8:30时,请各村(居)委会、各单位献血负责人到蒸淀居委会三楼会议室领取献血合格人员名单。
3、5月13日(星期四)上午8时正,请各村(居)委会、各单位献血负责人带队组织好献血合格人员到练塘成校抽大血。并将经本单位领导签名的《献血体检合格人员登记表》表格(填写好献血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现居住地)填妥后1份报镇献血办(镇爱卫办),1份单位留底。
(三)小蒸地区
1、5月20日(星期四)上午8时正,各村(居)委会、各单位组织好献血体检人员到练塘成校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者同时抽小血。
2、5月25日(星期二)上午8:30时,请各村(居)委会、各单位献血负责人到小蒸居委会领取献血合格人员名单。
3、5月27日(星期四)上午8时正,请各村(居)委会、各单位献血负责人带队组织好献血人员到练塘成校抽大血。并将经本单位领导签名的《献血体检合格人员登记表》表格(填写好献血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现居住地)填妥后1份报镇献血办(镇爱卫办),1份单位留底。
四、献血者的福利待遇
1、此次献血采用无偿献血,献血者领取奖品一份,无偿献血证一本。
2、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自行筹集献血互助金,也可组织所在村、单位职工和村民进行集资,原则上每份血补助800元的献血互助金,严禁高额补贴。
3.献血休息,一般为3-5天,严格控制献血后长休假的现象。
五、献血工作的具体要求
1、切实加强对献血工作的领导。献血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做好献血工作,完成今年的献血任务关键在于动员好、组织好、领导好。为此,一是镇成立献血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宣传委员、镇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办公室主任、社会事业科科长、宣传科科长、各公安派出所所长、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文广中心主任等同志组成,全面负责献血工作。下设镇献血办公室。(献血办设在镇爱卫办)电话:59252319;二是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均要相应成立3—5人的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指定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献血工作的全过程。小型单位也要指定一名同志负责献血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把献血工作列为当前的中心工作之一,筹好献血互助金、精心组织、有序安排,确保本单位献血任务如期、按质、按量完成。
对各村(居)委会和单位的献血任务完成情况,镇政府将列入经济和精神文明年终考核。对未完成任务的村和单位将按“上海市献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2、认真深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上海市献血条例实施细则》。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无偿献血利国利民又利家的意义,宣传上海市献血条例规定的实行公民个人储血、家庭人员互助、单位互助和社会援助相结合的用血制度,要讲深讲透献血无碍身体健康的道理。做到全面动员、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发扬奉献精神、个个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同时,各单位在落实献血人员时,要重点动员多年来未献过血的家庭健康人员参加献血,做到互助互利,有备无患。
3、加强献血工作的执法力度。要认真贯彻执行《献血法》及《上海市献血条例》中的有关血液管理规定,积极贯彻市卫生局关于严厉打击雇人冒名献血的有关通知精神,在整个献血过程中严禁雇佣他人冒名顶替,对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血头、血霸”执法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切实维护正常献血秩序,以保障献血者的健康和受血者的安全。
对确在本镇工作,愿意参加无偿献血的来沪人员,在抽小血、献大血时必须具备二证,即身份证、暂住证(三个月以上)。
4、精心组织,确保全年献血任务的完成。为了保证完成区政府下达给我镇的献血任务,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在献血的体检、抽小血、采大血过程中必须要有领导带队,维护秩序。在安排体检人数时必须按1:1.6的比例安排(即1只任务安排1.6人体检),并请献血者带好献血登记表、身份证、来沪人员还要带好暂住证等,要认真进行证件的查对工作。要保证液质量,以防用血医疗事故的发生。每次献血量为200毫升或400毫升,两次献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
今年的献血工作任务重、难度高,希望各村(居)委会、各单位都要以积极的态度、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认真做好献血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确保我镇2010年度献血任务的完成。
以上意见,务请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练塘镇各村(居)、各单位献血任务分配一览表
练镇人民政府
二○ 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