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防范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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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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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8
索取号:QF1399000-2010-011 发文字号:练府〔2010〕54号 发文日期:2010-08-16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8月5日上午9点45分左右,上海崇明公路建设有限公司4名施工人员在崇明县陈家镇规划次一路二期工地清理窨井时,发生一起3人死亡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本镇类似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在2004年5月21日也曾发生过,造成4人死亡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极其深刻,充分暴露出部分企业在防范有限空间作业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上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中毒事故。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防范工作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防范工作,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领导,把防范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摆在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位置,立即对本辖区、本单位防范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防范重点,深入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不发生有限空间作业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工作,督促本辖区、本行业相关企业组织开展一次结合自身生产特点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安全教育和培训。特别是从事污水处理、清淤、地下管道和密闭容器内施工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有害气体中毒或窒息事故的预防;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有关防中毒、防窒息的基本常识教育、施救方法的重点培训,使作业人员、救援人员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要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严格落实进入罐、釜、沟、池、管道等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安全技术措施,要特别注意在下水管道等密闭空间的施工安全。要做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在进入施工现场时要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确认施工现场安全;要配备安全带、通风设备等安全防护设备;作业现场要有人监护;必须佩带个人防护用具。
三、开展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专项检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高温和汛期安全大检查,组织开展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项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作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掌握辖区内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场所的基本情况及安全管理情况;对工地、管道、污水井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情况,以及审批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执行情况。检查工作要深入到每个作业场所,确保不留死角。
请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到防范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重要性和艰巨性,采取切实措施,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并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贯彻到辖区内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将依法从严查处;同时,对发生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严厉的事故责任追究。有关检查情况于8月20日前书面报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练塘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