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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练塘镇第二十届“119消防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0.11.22

索取号:QF1399000-2010-017 发文字号:练府〔2010〕72号 发文日期:2010-11-05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开展练塘镇第二十届“119消防日”的各项活动,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努力提升全社会成员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根据青浦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关于印发《青浦区第二十届“119消防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练塘地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练塘镇第二十届“119消防日”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练塘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练塘镇第二十届“119消防日”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11月9日是本市第20个法定消防日。本届“119消防日”适逢世博会刚刚闭幕、消防勤务管理模式转换的过渡期,又值秋冬季节更替、各类火灾诱发因素骤增的敏感期。为举全镇之力确保世博后尤其是秋冬季节本镇的消防安全,根据区政府、区公安分局的总体部署,结合练塘地区的实际,现就认真开展我镇第二十届“119消防日”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为依据,以传承世博会消防安保群防群治工作经验、深化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完善城市应急救援联勤联动机制为主线,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积极弘扬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消防人文理念,努力提升全社会成员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为城市安全运行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更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本届“119消防日”活动的主题为“联勤联防联动,加强消防建设,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三、组织领导

        为使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成立练塘镇第二十届“119消防日”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政府办、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领导任副组长,镇消防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组员的第二十届“119消防日”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由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镇级层面“119消防日”系列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各村(居)、直属公司开展本辖区、本系统消防宣传活动。

        四、“119消防日”活动的主要内容

        1.以镇区主要公路、商业街区、居民住宅小区为消防宣传阵地,利用黑板报,张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广大市民对“119消防日”直观认识。

        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要以“119消防日”活动为契机,结合我镇的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火灾隐患排除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各村(居)、直属公司对全镇的工业企业、居民住宅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3.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培训。组织各村(居)、直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防火墙工程“四个能力”培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市民消防安全素质。

        4.举行群众性救火逃生疏散演练。要围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等,进行一次救火逃生疏散演习,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5.做好消防站开放工作。练塘消防中队要积极做好消防站开放展板的更新和添置工作,立足主阵地,创新开放手段,丰富开放内容,为市民学习消防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提供优质平台,“119消防日”活动期间,我镇将组织学校、幼儿园、有关企业参观练塘镇消防中队。

        6.各单位要开展“六个一”系列活动。即召开一次会议,组织一次检查,开展一次培训,拉一条横幅标语,设一个宣传栏,开展一次消防演练等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消防工作,宣传先行”的观念,迅速成立“119消防日”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本单位“119消防日”活动的领导。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精心策划部署。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精心策划部署,制定活动方案。要紧扣主题,广泛发动,拓展思路,创新举措,切实提高消防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拓宽宣传阵地。各单位要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多种宣传形式,紧密结合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在10月31日前上报活动方案,11月11日前上报活动总结材料。各单位整个活动期间的活动安排,应以表格形式随方案一并上报。(联系人: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潘幼峰,联系电话和传真:59255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