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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练塘镇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1.04.27

索取号:QF1399000-2011-003 发文字号:练府〔2011〕17号 发文日期:2011-04-11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练塘镇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练塘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练塘镇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以及《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0年-2012年)》(沪府办发[2010]27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沪府发[2010]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促进本社区中医药的发展,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根据青府发〔2011〕17号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练塘镇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以促进练塘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为目标,将发展社区中医药服务作为深化社区卫生改革、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抓手,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以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契机,健全社区中医药服务三级网络,完善中医药工作的管理体制与机制,大力推动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探索符合科学规律的中医药事业发展道路,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提高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素质,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完善网络,满足需求

        完善中医药医疗、预防、康复、保健等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服务在社区的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2、继承创新,发挥特色

        坚持继承不泥古、创新不离宗、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以继承传统、发扬特色、提高疗效为目标,以理论创新、学术发展、技术进步为抓手,促进中医药发展。

        3、培育人才,提升能力

        完善中医药各类人才培养、引进政策,制定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的考核标准,探索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新模式,打造中医药人才高地,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4、加强管理,落实政策

        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和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理顺中医药管理体制,制定并落实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合力。

        二、组织框架

        (一)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镇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镇经济发展办、镇社会事业办、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主要领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

        (二)社区中医服务人员组成

        由区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中医指导小组,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

        三、工作目标和内容

        (一)工作目标

        成功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服务先进单位。

        具体要求是:围绕《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0年-2012年)》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中医药发展的各项政策,理顺中医药管理体制,加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完善中医药医疗服务网络,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进一步提高我镇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整体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二)工作内容

        1、贯彻落实社区中医药工作的政策措施

        (1)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镇经济发展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镇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注重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制定本镇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出台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成立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定期研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在贯彻落实社区卫生服务财政政策时,统筹考虑社区中医药服务,每年安排一定的中医工作建设专项经费,保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和人员培训等中医药服务工作的投入;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一定比例作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中医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应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

        (4)参照区政府相关政策,将符合条件的社区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支付范围;鼓励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时应用中医药诊疗方法。

        (5)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医药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等中医药相关标准规范。

        (6)将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中开展中医药服务、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等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情况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目标。

        2、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科室设置

        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作为一级临床科室独立设置。

        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其他中医临床诊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室等),并集中设置,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包括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推拿治疗凳、针灸器具、火罐、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等。

        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药房,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称、消毒锅、标准筛等,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提供煎药服务。

        (2)不低于40%的村卫生室(站)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中医药处方和非药物疗法人次数占总处方数比例不低于51%,下同),设置中医诊室和其他中医临床诊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室等)等,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中医诊疗设备(设备种类同上)。

        (3)发挥区中医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的指导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服务联合与协作,完善有效的双向转诊制度。

        3、加强社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中医类别医师(包括执业注册或执业地点备案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的大中型医疗机构在职和退休中医人员,下同)占医师总数不低于25%,其中至少有2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医师。

        (2)不低于40%的村卫生室(站)(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中医类别医师,其他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临床类别医师系统接受过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3)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类别医师接受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

        (4)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类别医师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培训,鼓励临床类别医师参加中医类学历教育、西学中等。

        4、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1)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并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

        (2)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

        ①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提供不少于6种有中医药内容的文字资料,播放不少于3种有中医药内容的影音资料。

        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栏每年不少于4次中医药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卫生服务站宣传栏每年不少于2次中医药健康教育内容。

        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开展不少于每月1次公众中医药健康咨询义诊活动。

        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举办不少于4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举办不少于2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引导社区居民学习和掌握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中医药养生方法。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包括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4)针对社区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制定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案,指导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养生保健活动。

        (5)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不少于3种慢性病(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支气管炎、肿瘤、骨关节病等)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社区相关危险因素进行中医药行为干预。

        (6)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5、在基本医疗服务中注重运用中医药方法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用中药、针灸、推拿、火罐、敷帖、刮痧、熏洗、耳压等中医药方法辨证治疗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处方)数占处方总比例不低于30%。

        (2)将中医药纳入社区康复体系,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代理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肢残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

        (3)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积极参加上级医院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

        ——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系列丛书,重点向临床类别医师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

        ——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系列丛书,重点向中医类别医师推广针灸、推拿、火罐、敷帖、刮痧、熏洗、耳压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6、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社区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90%,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四、实施阶段

        (一)动员阶段(2011年3月-4月上旬)

        1、制定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2、建立组织框架

        3、明确工作目标和内容

        4、动员布置,明确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4月上旬-6月)

        1、按照任务分解,具体落实推进

        2、加强过程管理,做好督导工作

        (三)迎接市卫生局评估阶段(2011年7月-8月)

        1、接受区内自评

        2、迎接市卫生局考核评估

        (四)复核评估阶段(2011年10月)

        接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复核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镇各相关科室、村、居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班子成员要统一认识,精心部署,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二)健全组织,明确责任

        镇政府成立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各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本单位和部门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责,相互配合,积极主动参与和支持该项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建立健全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制定双向转诊的工作标准、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规范;负责加强对社区中医药人员的培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完善中医药服务功能;同时,负责相应的监督管理。

        ——镇宣传科及文化体育中心负责宣传和报道创建工作及中医文化。

        ——镇社会事业发展办负责将社区中医药服务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公共卫生建设范畴,合理规划、协调社区中医药服务事业的发展。

        ——镇经济发展办落实三年对区中医医院和社区中医药服务投入(至少要递增),具体落实社区中医药服务建设和发展经费,包括启动经费、维持经费、设备投入、基本装修、人员培训经费等,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有一定比例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

        ——镇社区管理办负责做好残疾人、精神疾病患者的摸底调查,并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残疾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等。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在参与和享受社区中医药服务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给予政策和经济上的扶持。

        ——镇计生科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力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丰富社区中医药服务内涵。

        ——各村、居委会负责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村、居委会年度工作目标中,极力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服务下村、居活动,保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服务所需的场所和人员培训数量等。

        (三)条块联动,资源整合

        在创建的过程中要始终贯彻条块联动、资源整合的方针,充分挖掘社区资源,完善我镇社区中医药服务整体架构。在镇政府的统一协调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条块联动,确保及时完成有关社区中医药服务设施达到要求。

        (四)对照标准,抓好落实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申报标准,逐项对照检查,对已达标的项目要巩固提高;对接近达标的项目,要抓紧完善。对尚未达标的项目,按照责任分工,逐项落实。在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基础上,责任到科室,细化到人,列出明确的工作进度。

        (五)上下联动,注重实效

        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创建中困难,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按照创建进度不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与镇创建领导小组、区卫生局和专业技术保障小组保持联系、加强沟通。以便及时了解信息,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创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质量。镇文化体育中心要对创建工作给予充分的报道和宣传,不断扩大影响面,弘扬先进,提高居民的知晓率,确保创建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