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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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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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7
索取号:QF1399000-2011-004 发文字号:练府〔2011〕19号 发文日期:2011-04-18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上海市献血条例》,认真落实《上海市献血条例实施细则》,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确保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青府办发〔2011〕20号《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卫生局2011年青浦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的献血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无偿献血任务分配原则
2011年,区政府下达给我镇的公民无偿献血指标任务数为1335份(每份200毫升),与去年持平。
今年的献血任务分配原则是:各村(包括居委会)按上年未统计的户籍人口数的相关比例进行分配,各单位按上年度未(12月31日)职工数的5%进行分配。
二、无偿献血范围及对象
无偿献血范围:练塘镇区域内所有的村(包括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即:各村、居委、公司、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私营企业、独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关区属单位等)。
无偿献血对象:凡居住在练塘镇或工作在练塘镇区域内(含来沪务工人员)18周岁至55周岁年龄段内的公民,女性公民体重大于等于45公斤、男性公民体重大于等于50公斤的健康公民,均为无偿献血对象。
三、无偿献血时间安排
4月21日上午召开献血工作动员大会,落实献血工作。
地点:镇政府268会议室。
(一)练塘地区
献血时间为十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小蒸地区
1、5月10日(星期二)上午8时正,各村(居)委会、各单位组织好献血体检人员到练塘镇成人学校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者同时采小血。
2、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30时,请各村(居)委会、各单位献血负责干部到小蒸居委会三楼会议室领取献血合格人员名单。
3、5月17日(星期二)上午8时正,请各村(居)委会、各单位献血负责干部组织好献血合格人员统一集中到练塘镇成人学校采大血。同时填写好经本单位领导签名的《献血体检合格人员登记表》表格一式二份,1份报镇献血办(镇爱卫办),1份单位留底。
(三)蒸淀地区
1、5月19日(星期四)上午8时正,各村(居)委会、各单位组织好献血体检人员到练塘镇成人学校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者同时采小血。
2、5月24日(星期二)上午8:30时,请各村(居)委会、各单位献血负责干部到蒸淀居委会三楼会议室领取献血合格人员名单。
3、5月26日(星期四)上午8时正,请各村(居)委会、各单位献血负责干部组织好献血合格人员统一集中到练塘镇成人学校采大血。同时填写好经本单位领导签名的《献血体检合格人员登记表》表格一式二份,1份报镇献血办(镇爱卫办),1份单位留底。
四、无偿献血者的福利待遇
1、此次献血为无偿献血,献血者领取奖品一份,无偿献血证一本。
2、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自行筹集献血互助金,也可组织所在村、单位职工和村民进行集资,原则上每份血补助800元的献血互助金,严禁高额补贴。
3.献血人员休息,一般为3-5天,严格控制献血后长休假的现象。
五、无偿献血工作的具体要求
1、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无偿献血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完成今年的无偿献血任务关键在于动员好、组织好、领导好。4月初,镇政府专门成立了无偿献血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宣传委员、镇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由镇政府办公室主任、社会事业办主任、党群办主任、派出所所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文广中心主任等同志任组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献血工作。并下设镇无偿献血办公室(在镇爱卫办),电话:59252319;为此,各村(居)、各单位均要相应成立3—5人的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指定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无偿献血工作的全过程。小型单位也要指定一名同志负责无偿献血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把无偿献血工作列为当前的中心工作之一,同时要筹好献血互助金、精心组织、有序安排,确保本单位无偿献血任务如期、按质、按量完成。
对各村(居)、各单位的无偿献血任务完成情况,镇政府将列入经济和精神文明工作年终考核。对未完成任务的村(居)和单位将按《上海市献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2、认真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动员。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上海市献血条例实施细则》。各村(居)、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无偿献血利国利民又利家的意义,宣传《上海市献血条例》规定的实行公民个人储血、家庭人员互助、单位互助和社会援助相结合的用血制度,要讲深讲透献血无碍身体健康的道理。做到全面动员、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发扬奉献精神、个个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同时,各村(居)、各单位在落实献血人员时,要重点动员多年来未献过血的家庭健康人员参加献血,做到互助互利,有备无患。
3、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执法力度。要认真贯彻执行《献血法》及《上海市献血条例》中的有关血液管理规定,积极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严厉打击雇人冒名献血的有关通知》精神,在整个献血过程中严禁雇佣他人冒名顶替,对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血头、血霸”,执法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要切实维护正常献血秩序,以保障献血者的健康和受血者的安全。
对确在本镇工作,愿意参加无偿献血的来沪人员,在采小血、采大血时必须具备三证,即身份证、暂住证(三个月以上)和村(居)、单位证明。
4、精心组织,确保全年无偿献血任务的完成。为了保证完成区政府下达给我镇的献血任务,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在献血的体检、采小血、采大血过程中必须要有村(居)、单位献血负责干部统一带队,维护正常秩序。在安排体检人员时必须按1:1.6的比例进行安排(即1份献血指标安排1.6人参加体检)。要认真进行对献血人员证件的查对工作,检查献血人员的献血登记表、身份证、单位证明、来沪人员的暂住证是否真实有效,严格保证血液质量,以防用血医疗事故的发生。每次献血量为200毫升或400毫升,两次献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
今年的无偿献血工作任务重、难度高,希望各村(居)委会、各单位都要以积极的态度、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认真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确保我镇2011年度无偿献血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以上意见,务请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练塘镇各村(居)、各单位献血任务分配一览表
练塘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