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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规范村居功能、畅通为民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QF1399000-2017-019

主动公开

练府〔2017〕95号

2017.11.10

各社区委员会,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化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委办〔2015〕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委办〔2015〕16号)和《关于规范村居功能、畅通为民服务的指导意见》(青民〔2017〕38号)精神,根据2017年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深化完善、持续推进“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要求,结合练塘实际,现就开展“规范村居功能、畅通为民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注重发挥村居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村居委会基础作用,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以制度规范为基础、以设施建设为保障、以能力提升为关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化村居自治,推动形成“有困难,找村居”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服务村居民的精细化水平,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实现“管理出实效、基层有活力、群众得实惠”目标。

二、主要措施

规范村居功能,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更加注重设施建设、更加注重队伍建设、更加注重自治建设,围绕群众需求和满意度完善制度、强化规范、创新方法,不断提高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能级,以实实在在的服务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注重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

围绕村(居)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定位,进一步健全村居委会民主制度,制定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市民公约,推行“三会”制度(即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行村居务公开。村居委会各项规章制度可以通过上墙宣传、网上发布、图册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加强广大群众对村居委会工作的评估和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规范村居委会工作制度,建立村居委会工作例会、错时工作、分片包块、首问接待、联系群众、小区巡查和双休日值班等日常工作制度。探索服务和治理融为一体的“全岗通”工作模式,提倡村居委会干部一岗多能,全岗都通,既精通本岗位业务,又熟悉其他岗位基本业务,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深化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通过记录民情手册等做法,方便群众“找得到人、办得了事”。

制定“两清单一机制”。建立村居委会协助行政事务和印章使用事项准入管理机制,制订协助行政事务和印章使用清单,理顺政府部门与村居民自治组织的关系。

(二)注重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和谐社会

规范村居委会办公用房、标识标牌、设施配置等标准,更高标准规范设施建设,更高水平做好为民服务,着力打通基层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村居党建服务站和村级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村居委会综治中心建设,是加强基层建设的重要载体,各村居要把握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大力推进中心建设,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在服务基层群众、维护基层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

加强村居委会信息化建设,以电子台账建设为抓手,实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多方使用,推进村居委会台账规范管理,全面支撑各项工作实现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提升社会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

(三)注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能效

建立分级分层培训体系。坚持加强理论武装、推进观念更新、抓实作风转变,把村居委会班子成员、村居民代表以及村居民小组长培训纳入全镇教育培训年度规划,实行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全员培训。以提高联系服务群众能力、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为重点,进一步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把富民讲坛、红色大课堂、市民素质教育等平台融合起来,依托社区党校、乡村课堂,采取集中培训、分批轮训等方式,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

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自下而上的村居委会工作绩效考核机制,严格考核程序、细化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考核主要通过“看、听、谈、查”等形式,召开村居委会班子及成员年度工作述职评议会议,进行干部现场述职、群众集中评议。通过听取村居委会落实各项工作的举措、效果、经验等情况,查看村居委会在工作推进中形成的相关材料,与基层党员、干部、群众进行面对面访谈,切实增强基层群众在考核中的话语权,提高群众评价在考核中的权重。

完善居民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规范和完善居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招录准入、教育培训、服务管理、考核评议、保障激励、有序退出等机制,打造结构合理、来源广泛、素质优良的居民区工作队伍。切实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强化专业知识培训,鼓励其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有计划安排居民区社区工作者到比较复杂和条件艰苦的岗位经受磨练,不断提高其履行职责、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

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坚持把开展志愿服务与创新社会治理结合起来,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人口综合调控、中小河道整治等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以老年人、未成年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为重点服务对象,持续拓展志愿服务领域,把社会救助、慈善公益、优抚助残、敬老扶幼、治安巡逻、环境保护、社区矫正、科普咨询和法律援助等作为重点服务领域,使志愿服务与满足群众最迫切的需要更好地结合起来,营造邻里守望、互帮互助、积极参与的志愿服务氛围。

(四)注重自治建设,进一步明晰权责职能

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逐步健全以村居党组织为核心、以自治组织为主体、驻镇单位密切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治理结构。要选齐配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村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完善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有效扩大村居民参与村居务治理。

村居委会要结合区域内人群结构、管理难点、多元需求,因地制宜探索自治工作方法,积极完善社区公共设施和人居环境,发展社区公益事业,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普通商品房小区要注重以区域化党建为引领,深化居民区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业委会、物业公司、社区警务等作用,及时沟通、研究、协调社区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妥善处理好居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老公房小区要从老旧设施改善和老年、困难、特殊人群社区服务入手,总结“熟人社区”工作方法,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动迁安置小区要增强市民公约作用,注重文化引领,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活动,推进居民亲缘纽带式自治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一)制订方案(2017年9月)

由镇社区管理办牵头,充分听取镇相关职能部门和村居意见建议,制订练塘镇“规范村居功能、畅通为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二)推进落实(2017年9月—11月)

全面开展村居委会规范性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村居委会工作制度,针对实施中碰到的问题,切实加强研究指导,及时予以解决,给予有力支撑。

(三)督促检查(2017年12月)

由镇社区管理办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村居委会“规范村居功能,畅通为民服务”工作进行督查,确保村居为民服务工作落实到位。

(四)长效管理(长期)

总结经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实现村居建设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镇级层面要定期督促检查村居委会为民服务工作实施情况,并作为村居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村居是最基层的社会单元,也是城镇运行、社会管理工作的基础。村居委会建设涉及面广、难度大,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镇级层面成立“规范村居功能,畅通为民服务”工作指导小组,全面负责任务的实施、推进和验收。各村居委会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谋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二)分类指导,精心落实

按照“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原则,对部分先行创建“自治家园示范点”有一定自治建设经验的村居委会,要及时总结、不断完善,树立规范村居功能,畅通为民服务的若干典型;其他村居委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在镇工作指导小组统一指导下规范运行。

(三)统筹资源,协同推进

镇级层面切实履行村居委会建设主体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努力使村居委会掌握群众诉求渠道更通畅、回应群众呼声更灵敏、提供服务管理更完善、开展群众工作更扎实、维护社会稳定更有力、营造良好环境更有效。各村居委会要按照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要求积极探索、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