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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练塘镇小额建设工程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QF1399000-2015-002

主动公开

练府〔2015〕13号

2015.03.31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练塘镇小额建设工程的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练塘镇小额建设工程的管理办法(试行)

 

1.总则

1.1为了进一步规范练塘镇小额建设工程的建设,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本着简便、高效和可操作原则,根据建设工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所称的小额建设工程是指预算造价在2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包括工程资金由镇财政支付的镇级建设项目和工程资金由村自筹的村级自筹建设项目。

2.项目审核

2.1工程资金由镇财政支付的建设项目审核流程

2.1.1镇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居委会如有改、扩建项目、室内装修、屋顶翻修等项目,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向镇规保办提出书面申请。

2.1.2镇规保办收到上述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到实地查看,并对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规范性提出意见建议。

2.1.3预算资金在3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镇规保办开具零星工程单给镇城建公司,由镇城建公司直接发包给有资质的建设单位,并由镇城建公司做好工程的监督管理、验收、送审、归档工作。

2.1.4预算资金在3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如同意实施,由镇财政所安排资金,出具资金来源证明。

2.1.5工程项目提交镇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镇政府出具抄告单。

2.2村级自筹建设项目操作流程

2.2.1本镇各行政村如有改、扩建项目、室内装修、屋顶翻修以及农田水利、机耕路、道路、沟渠等建设项目,可向镇规保办提出申请,并附上如下材料:①工程方案(设计图);②工程预算书;③村两委班子会议纪要;④3-20万元的须经村民代表会通过。

2.2.2镇规保办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到实地查看,对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是否符合规划情况进行审核。

2.2.3审核通过后,需由镇经管中心出具资金来源证明。

2.2.4镇规保办整理好所有材料并签署意见后,送呈镇分管建设领导审核。

2.2.5所有建设项目必须审核通过后,才可按工程建设程序实施。

3.工程建设程序

3.1抄告单下发的5个工作日内,由镇城建公司代表镇政府直接发包给有资质的建设单位。

3.2自发包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建设单位推荐项目经理报镇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备案。

3.3镇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推荐的项目经理人选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的,根据会议确定的项目经理实施施工。

3.4镇级项目由镇城建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开工后,由镇城建公司对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3.5村级自筹项目由村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由村与镇城建公司共同进行监督管理。

3.6工程涉及隐蔽工程的,必须由申请单位、镇城建公司、施工方在隐蔽前核清工程量,及时留下隐蔽工程的影印资料,并做好签证,不得事后补办签证手续。

3.7在施工过程中,镇规保办要适时组织镇城建公司、建设单位及申请单位对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抽查,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时整改。如施工单位不按时按质进行整改的,将不予组织工程验收,并由镇规保办书面向镇分管建设领导汇报。

3.8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向镇规保办申请验收,镇规保办组织镇城建公司、建设单位、申请单位按照工程建设方案进行现场验收,并由镇城建公司做好验收资料。

3.9工程验收通过后由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结算书和业内资料,转交镇城建公司,由镇城建公司送审计中心进行工程审计。

3.10审计结束后,镇级工程由镇城建公司负责工程资料归档,村自筹项目由村负责归档。

4.村3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建设程序

4.1 5000元至30000元工程操作流程

4.1.1项目的确定:各村实施小额工程项目需经两委班子集体讨论确定,预计投资额,并形成会议纪要。

4.1.2项目的申报:各村凭班子会议纪要到审计中心登记备案,领取小额工程核定单。突发性项目先电话申报,事后再补手续。

4.1.3合同的签订:各村应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划分。不得以承包价名义签订闭口合同,合同中应注明最后以审计结果结算工程价款。

4.1.4项目的管理:各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履行项目管理职责,规范签证,工程量的确认依据充足,隐蔽工程需提供测量影像资料。

4.1.5项目的审计:项目竣工后二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将项目合同、结算、签证单等资料上报审计中心,由审计中心组织实施审计。

4.1.6项目的财务处理:村级会计服务站对小额工程项目以审计核准价作为入账依据,未经审计的项目不得入账;入账时,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正规工程发票。

4.2 5000元以下工程入账依据

村级5000元以下工程建议月结月清,入账时提供以下依据:①两委班子会议纪要;②工程施工合同; ③工程实施前后对比照片;④工程结算;⑤正规工程发票

5.工程资金申请

5.1镇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凭工程审计材料,向城建公司提出申请,由城建公司汇总集中向镇政府提出申请。

5.2村级自筹资金项目:由村会计管理站凭审计材料、工程发票、施工合同,向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

6.附则

6.1由镇规保办负责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督。

6.2关于建设工程的资金运作由镇财政所、镇经管中心负责监督。

6.3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工程拆分等现象的不予认可。

6.4对未按规定操作发生,随意扩大工程量项目,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况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及违规违法的提交镇纪委处理。

6.5镇级项目由镇规保办负责对项目经理纳入诚信体系,作为日后项目经理评选时的依据。

6.6本办法由镇规保办负责解释。

6.7本办法自镇政府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