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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练塘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QF1399000-2015-008

主动公开

练府〔2015〕31号

2015.05.29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按照《青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青浦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自律自觉自信的城市安全文化,切实推动本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区安委会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就2015年练塘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为主线,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一系列部署,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弘扬安全文化,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努力实现本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主要活动

1.6月1日--7日:“安全宣传周”,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活动,持续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在镇、村主要道路悬挂横幅和宣传标语;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安全带回家”主题活动,为小学生赠送安全知识读物,上安全常识课;借助我镇大学生村官宣讲团,深入社区、农村宣讲安全知识;以举办“茭白节”契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户外视频等媒体及载体,结合“茭白节”宣传造势,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安全生产警句格言、安全生产知识等,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落实部门:消安办、文明办、团委、社会事业办、安管中心、各相关单位)

2.6月8日--14日:“应急演练周”,要充分吸取“12·31”外滩踩踏事件的教训,重点完善人员密集场所、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中小学校、建筑等行业及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演练;在相关媒体及载体播放典型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和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落实部门:消安办、武装部、经济发展办、社会事业办、综治办、社区管理办、规建环保办、安管中心、各相关单位)

3.6月15日—21日:“安全检查周”,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各领域深入开展安全专项大检查,掀起隐患排查整治高潮,为陈云同志诞辰110周年献礼。(落实部门:镇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4.6月22日—30日:“安全警示周”,着力推进本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落实。各单位、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练塘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按照“四级五覆盖”的要求,坚持“主体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监管、分工监管和齐抓共管”的原则,推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各类人员培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提升安全意识。(落实部门:镇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5.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结合各区域、各系统实际,采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深入基层、面向职工群众,组织开展宣讲报告、应急演练、事故警示、知识竞赛等活动,学习法律知识、传播安全文化。

6.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确实落实企业员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本质安全。在作业场所悬挂和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和宣传画。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活动,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预防能力和安全管理能级。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提早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各单位、部门领导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把活动开展的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单位、部门要扎实有效地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形式要多样化,内容要广泛、有针对性,充分调动广大企业职工的积极性,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意识。密切联系实际,将各项活动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根据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重点突出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切实深入开展,力求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得每位职工认识到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为安全工作再提高积累经验教训,并按照要求,在7月6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送至镇消安办(设在安管中心,联系电话59255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