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练塘镇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考评方案
QF1399000-2016-010
主动公开
练府〔2016〕58号
无
2016.09.05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练塘镇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为有效引导练塘镇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的深入开展,科学评估各捆绑主体的工作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考评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镇人口办牵头负责,会同派出所、各村(居)委等单位组织实施。
二、考评对象
练塘镇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3个参与主体:各村(居)委、派出所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队员。
三、考评办法
考评采取“加减分制”,实行“月积累、季考评、年度总结”。
(一)月积累:每月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队员、村(居)委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根据工作完成情况予以相应加减分。
(二)季考评: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队员、村(居)委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根据当季度每月加减分情况予以排名并进行通报。
(三)年度总结:每年12月下旬对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队员、村(居)委全年工作表现进行汇总排名并进行通报。
四、结果运用
练塘镇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考评结果作为单项得分,纳入参与考评3个主体的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同时,为了充分体现主体间的联动捆绑,设置奖惩条款如下:
奖励条款:在信息质量责任捆绑运作中联勤联动、工作互补、紧密协作并实有人口登记信息质量平均登记率年度达95%以上、高危人员管控达100%、房屋信息准确率达100%的,对村(居)委及辖区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队员同时给予奖励。
奖励措施:
1.派出所对社区民警予以表扬,并优先推荐参评人口条线先进个人;
2.优先推荐社区综合协管队员参评先进个人;
3.优先推荐村(居)委参评“以奖代拨”人口单项奖;
4.村(居)委年度获评人口单项奖的,对其负责人发放专项奖金,在年度表彰奖励之外,额外选取辖区若干名社区综合协管队员参评先进个人。
惩罚条款:
情形一:捆绑运作机制未有效落实,联勤联动效能不明显,或实有人口登记信息质量平均登记率年度未达91%的。
惩罚措施:
1.派出所取消社区民警参评优秀社区民警资格;
2.取消社区综合协管队员评优资格;
3.取消村(居)委“以奖代拨”人口单项奖评奖资格。
情形二:责任捆绑机制未落实,联勤联动流于形式,或实有人口登记信息质量平均登记率年度低于91%,高危人员管控发生失控漏管的,以及在实有人口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惩罚措施:
1.派出所取消社区民警年度各项评优资格;
2.镇扣发社区综合协管队员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奖;
3.镇扣发村(居)委考核奖。
社区民警考评表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考评标准(100分) |
1 |
实有 人口 人房 信息 质量 (20分) |
3 |
每周点评:①每周结合社区接待等时间召开1次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例会;②在周会上公布无人居住房、问题数据、敏感人员情况、W、Z族人员居住房情况;③点评队员每周工作量、案(事)件核查、在押对象倒查情况、“二无一故意”人员发现、管控和提线破案情况;④布置下阶段工作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未落实的每次扣0.5分。 |
2 |
6 |
每月测查、清查:①对辖区复杂区域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清查;②组织居村委每月开展实地抽查,每次抽查人数不少于20人;③每月结合居村委社区实施工作情况召开1次例会,指导村(居)委对本辖区的数据进行通报并进行分析。未落实的每次扣0.5分。 |
|
3 |
3 |
全警采集:①做好社区走访、110接处警、查办案件工作中发现的未登记、未变更及未注销人员信息采集,及时注销、流转或安排队员上门核查采集,检查、督促综合协管员配合做好采集工作;②每月检查协管员台账,主要关注是否有采集本、信息采集注销是否规范及信息质量。未落实的每次扣0.5分。 |
|
4 |
6 |
违令处罚:①结合社区警务工作,每月带领或指派社区综合协管员对辖区内用工单位、劳务中介、沿街商铺、娱乐场所等进行检查;②对发现用人单位未履行登记职责或存在违令情况的,及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依规进行处罚,每月至少1起(警告以上);③对重大案事件漏登记的用人单位和出租人同样依法予以处罚。未落实的每次扣0.5分。 |
|
5 |
2 |
涉案人员核查:①结合社区警务工作中的案件回访工作,导出案件报案人、被害人等人员信息,带领或者安排队员上门核查比对,同时注意其同住人员情况;②对市局、分局下发的在押对象,开展实地检查、倒查,对遗漏登记的要分析原因,并落实倒查责任追踪。未落实的每次扣1分。 |
|
6 |
人口 条线 高危 人员 管控 (20分) |
4 |
“二无一故意”人员核查:①指导社区综合协管员对无正当职业、无正当住所、故意逃避信息登记的人员进行排摸;②要求队员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立即开具抄告单;③民警根据抄告单2天之内上门核查。未落实的每次扣0.5分。 |
7 |
4 |
高危人员核查:①对新来沪Z、W族人员按“四当五见”要求开展核查、登记、录入。未落实的每一人扣1分。②严格按照“全项采集、不重不漏”要求,认真采集维护Z、W族人员的各项身份信息,确保全项采集率100%。未达100%的每一人扣1分。 |
|
8 |
4 |
建立信息员:①根据辖区实际,在高危人员居住的楼(幢)、村(宅)中筛选物建至少1名信息员;②按要求对信息员开展指导培训,平时在开展工作时要与信息员保持沟通联络,每周至少与信息员见面1次;③对信息员上报的信息要及时甄别、梳理、利用。未落实的每次扣0.5分。 |
|
9 |
4 |
走访制度:①对Z、W族人员居住的房屋做到每周至少走访1次,掌握人员动态情况;②对接村(居)委,要求村(居)委安排工作人员在平时走访时掌控特定人员情况,对获取的信息,及时与民警沟通共享。未落实的每次扣0.5分。 |
|
10 |
4 |
提线破案:①在人口管理工作中注意自行发现或指导社区综合协管队员提供各类线索,对违法线索要及时开展排查、经营,有效服务公安实战。②对综合协管员提供的线索要及时录入警综平台,为提线破案打下良好的基础。未落实的每次扣1分。 |
|
11 |
社区 实施 工作 (20分) |
3 |
工作例会:每月会同村(居)委结合社区实施工作情况召开1次人口管理工作例会,通报上月工作中薄弱环节,同时指导村(居)委对本辖区的数据进行分析。未落实的每次扣0.5分。 |
12 |
3 |
形成分析报告:根据每月工作例会通报的内容,结合先前工作中出现的不足之处,指导村(居)委开展数据分析,每月月中前形成1篇相关业务分析报告。未落实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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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3 |
社会化采集奖励:每月末对社区综合协管队员采集的社会化渠道信息进行核准,如采集信息与实际存在出入,要及时与相关协管员沟通,找到问题原因,确保上报数据准确无误,最终报镇人口办审核汇总。未落实的每次扣0.5分。 |
|
14 |
6 |
合法住所证明: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认真检查合法住所证明是否规范出具,重点关注村(居)委是否严格落实居住房屋“合法住所证明”审核制度以及房屋编码管理“合法性”认定审核制度,一经发现问题,立即提出并要求整改。未落实的每次扣1分。 |
|
15 |
5 |
系统使用:对村(居)委干部登录实有人口管理系统(二期)开展培训,确保熟练使用,要求每个村(居)委应至少开设1 个用户,每月每个用户至少登陆5 次(同日登陆量计为1 次),且每次登陆至少使用查询和统计模块1 次。如在检查中发现上月点击量未达标的,要在1周内立即组织村(居)委干部开展再培训。未落实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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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社区 综合 协管 队伍 规范化 建设 (20分) |
3 |
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工作制度:指导村(居)委建立“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 制定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工作制度。要求各村(居)委由书记或主任为信息采集室第一责任人,各采集室配备不少于1名信息录入人员(可兼职),实现来沪人员、人户分离人员信息的采集即录入。未落实的扣1分。 |
17 |
3 |
规范上岗:每日开展工作时督促、检查社区综合协管员携带五件套(社区综合协管队员证、实有人口信息登记薄、 各类采集表、便民联系卡、数码照相机)规范上岗。未落实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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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5 |
工作量:督促队员积极开展信息核查维护工作,每周通过实地检查、台账检查等方式掌握队员工作量,确保队员每月工作量不低于去年同期。如发现综合协管员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教育指正,如工作量不达标达到3次的,要及时汇报街镇,经过商讨一同给出处理意见。未落实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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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4 |
实有人口信息登记本:每周1次检查社区综合协管员实有人口信息登记本使用情况,检查范围包括登记本是否完备、是否规范使用登记本、信息采集注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开展指导。未落实的每次扣0.5分。 |
|
20 |
5 |
错时工作制:结合实际情况,对社区综合协管员队伍统筹规划,按班次进行早晚班平均划分,指导队员开展错时工作,提升人力资源使用效能,提升辖区见面核查率。未落实的每次扣0.5分。 |
|
21 |
重点 区域 整治 (20分) |
4 |
重点问题排查:对辖区内治安复杂、人员变动情况突出、登记率较低的突出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后,每月开展1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区域进行挂牌整治,并告知村(居)委。未落实的每次扣0.5分。 |
22 |
4 |
告知书:对被上级下发告知书的区域,要及时予以挂牌整治,并立即告知村(居)委,要求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并在2个月内整改完毕。未落实的每次扣1分。 |
|
23 |
4 |
一点一方案:对挂牌区域整治,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形成一点一方案,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工作,每周不少于1次清查。未落实的每次扣0.5分。 |
|
24 |
4 |
摘牌:会同村(居)委、社区综合协管员在2个月内完成清查整治,随后并报街镇人口办和区人口办验收,如达标则在系统内申请摘牌。未落实的每次扣1分。 |
|
25 |
4 |
组织清查:主动排查其他薄弱环节,组织村(居)委、社区综合协管队员,每月按计划对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清查整治。平时每周按片区开展的常规清查不变。未落实的每次扣0.5分。 |
社区综合协管队员考评表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考评标准(100分) |
1 |
实有人口人房信息质量 (20分) |
2 |
参加例会:①按时参加每周及每月工作例会,做好会议记录;②会上积极向社区民警上报近期工作情况以及难点问题,提出工作建议;③对社区民警布置的工作任务要及时进行反馈。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2 |
6 |
人房采集:①做好每日人房信息采集,确保人员信息登记率、准确率达到91%以上,房屋信息采集率、系统录入率达到100%,并确保登记本完备,信息采集注销均符合相关规定;②根据民警安排,按照责任片区参加清查行动,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
3 |
4 |
全警采集:①根据全警采集要求,配合社区民警对未登记、未变更及未注销的流转人员信息开展上门核查采集,同时发现并采集同住人员信息;②做好工作台账,每月接受民警检查,重点关注信息采集注销是否规范及信息质量。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
4 |
2 |
违令处罚:在开展日常工作过程中,一旦发现违令现象要及时记录下情况并汇报社区民警,随后配合社区民警开展查处工作。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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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 |
每月除常规人口管理工作外,要自行制定计划,以每两周为单位对辖区内实有人口开展滚动式自查,自查过程中注意发现漏登记人员,及时采集漏登记人员信息。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
6 |
人口 条线 高危 人员 管控 (20分) |
4 |
对在人口登记、人员管控、重点区域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员,以及不提供真实信息、不配合信息采集或故意逃避信息采集的人员,应于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抄告社区民警并协助社区民警开展核查。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7 |
4 |
协助社区民警对Z、W族人员按“四当五见”要求,及时采集信息、录入系统。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1分。 |
|
8 |
4 |
协助民警与信息员进行沟通交流,每周至少与信息员见面1次,如民警有特殊事由无法与信息员见面、联络的,可单独与信息员进行沟通。对从信息员处获取的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初步的甄别、梳理及先期走访,对获取的信息要及时报告社区民警,开展先期工作时也要做好请示汇报工作。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
9 |
4 |
配合社区民警掌握高危人员动态情况,每2天会同村(居)委对高危人员居住房屋走访1次,对获取的高危人员信息及时汇报社区民警。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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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4 |
在人口管理工作中,注意发现各类违法线索,每名社区综合协管员每月需提供至少1条有效线索。社区综合协管员发现线索后汇报社区民警,并填报表格交镇人口办。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
11 |
社区 实施 工作 (20分) |
3 |
参加每月1次的人口管理工作例会,对照会上社区民警通报的工作情况,查找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制定出有效的解决对策,并按照社区民警布置的任务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如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在会上积极与社区民警及村(居)委沟通,共同商讨解决方案。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12 |
3 |
根据每月工作例会通报的内容,梳理、核对在工作中获取的各类数据(包括实有人口登记、高危人员、提线破案等方面),确保数字真实、准确,并交村(居)委,为村(居)委开展数据分析及撰写业务分析报告提供数据支撑。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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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4 |
工作如遇群众提供信息的,要及时记录群众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以及信息性质和内容,并定期汇总、形成台账,每月按照规定采集上报,对审批通过的奖励费用要在3日内及时下发至相关群众手中。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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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6 |
对要求出具合法住所证明的人员要上门核实其是否实际在住,核实时要向申请人员本人了解情况,同时也应向村(居)委工作人员或周边邻居进行查证,如申请人有弄虚作假嫌疑的,要及时向村(居)委汇报。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
15 |
4 |
对每天工作中采集的信息应在当日通过三级平台录入系统,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录入的,应及时向社区民警说明情况,系统录入率要达到100%。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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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社区 综合 协管 队伍 规范化 建设 (20分) |
5 |
按照制度规范开展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要求实有人口信息登记率、准确率达91%以上,房屋信息采集率、系统录入率达100%,并确保信息录入及时、登记本完备、登记本使用规范、信息采集注销符合相关规定。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17 |
2 |
每日开展工作时携带五件套(社区综合协管队员证、实有人口信息登记薄、 各类采集表、便民联系卡、数码照相机)规范上岗。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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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5 |
积极开展信息核查维护工作,确保每月工作量不低于去年同期,工作量评定以社区民警实地或台账检查为依据。如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改正。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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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4 |
规范填写实有人口信息登记本,确保应填必填,信息完备准备,填写符合规范,并自觉接受社区民警每周1次的检查。发现问题的,要听从社区民警指导,及时改正。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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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4 |
自觉服从社区民警安排,按班次进行早晚班平均划分作业,实行错时工作制,加大见面核查率。如对班次划分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社区民警提出并说明情况。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
21 |
重点 区域 整治 (20分) |
4 |
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发现辖区内人口管理存在治安复杂、变动情况突出、登记率地等重点问题的,要及时汇报社区民警,建议予以挂牌整治。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22 |
4 |
开展工作时,对被告知挂牌的区域,要加大核查比对力度,增加走访频次,增加检查率,全力改善该区域人口管理质量。如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与社区民警及村(居)委沟通。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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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4 |
根据民警和村(居)委要求,严格执行“一点一方案”,从走访率、采集率及数据质量等方面切实加大对挂牌整治区域的整治力度,配合开展每周1次的集中清查。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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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4 |
加大核查力度,充分发挥信息员等外部力量的作用,遇到问题积极向社区民警及村(居)委请示,征求解决方案,确保2个月内验收合格。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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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4 |
根据社区民警及村(居)委安排每月对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清查整治。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村(居)委考评表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考评标准(100分) |
1 |
实有人口人房信息质量 (20分) |
3 |
组织综治干部、治保主任参加每周例会,在会上通报辖区人口数据分析、开展问题讨论并提出薄弱环节,结合实际共商对策协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同时,通报点评社区综合协管员每周工作情况。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2 |
4 |
村(居)委组建人口信息员队伍,主动上报人口信息,并由村(居)委干部每月带队,会同社区民警开展实地抽查,确保实有人口信息登记率达到91%以上。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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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发动各条线的志愿者在工作中注意发现新来非本村(居)委人员(包括来沪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流转信息至采集室核查、流转。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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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
在镇宣传经费保障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立足居民区、企事业单位以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频率组织实施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宣传,督促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履行登记职责。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
5 |
6 |
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收集本辖区人口管理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由领导牵头,安排专人每月撰写分析研判报告,随后将报告抄送街镇人口办及派出所,听取意见建议,制定出针对性的措施并纳入实施。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
6 |
人口 条线 高危 人员 管控 (20分) |
4 |
不断扩展实有人口管理信息渠道,发动本村村民组长、楼组长、社工、平安志愿者、治安积极分子、物业安保等其他群众力量,配合街镇、社区民警及时发现、抄告“二无一故意”人员。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7 |
4 |
熟悉掌握辖区内高危人员基本情况,配合职能部门定期开展检查,平时安排工作人员经常性上门走访,通过沟通交流,实时掌握人员动态情况。对获取的信息,要做好记录,形成工作台账,如发现高危人员信息有变化,要及时汇报社区民警。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
8 |
4 |
协助社区民警在高危人员居住的楼(幢)、村(宅)中筛选物建至少1名信息员,并协助社区民警按要求对信息员开展指导培训。平时工作时要与信息员保持沟通联络,每周至少与信息员见面1次。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
9 |
4 |
安排工作人员会同社区综合协管队员每2天对高危人员居住房屋走访1次,通过面谈、询问等方式获取高危人员的最新信息,并将信息及时汇报社区民警。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
10 |
4 |
分析本村(居)的治安特点,在居民区、企事业单位等加大宣传力度,发动、鼓励群众发现、挖掘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提供给村(居)委、社区民警或社区综合协管队员。每个村(居)委每月应向社区民警提供至少2条违法犯罪线索。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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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社区 实施 工作 |
4 |
每月会同社区民警结合上月社区实施工作情况召开1次人口管理工作例会,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在社区民警指导下对本辖区的数据进行系统分析。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12 |
2 |
掌握本村(居)的实时人口状况,结合每月例会上的通报内容及查找出的薄弱环节,对本村(居)开展系统分析研究,每月月中前要形成1篇分析报告,报告的基础数据由社区综合协管员提供。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
13 |
2 |
广泛发动辖区内居民区、企事业单位的群众参与社会化采集,如发现新增、变动、离开的来沪人员及时上报,对上报的信息要派专人进行核实,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
14 |
6 |
对房屋合法性开展初审,并规范出具证明。会同社区综合协管员对要求出具合法住所证明的人员上门核实其是否实际在住,既要向申请人员本人了解情况,也应向周边邻居进行查证,如申请人有弄虚作假嫌疑的,不予审批通过。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
15 |
6 |
熟练使用实有人口管理系统(二期),为本村(居)委社会管理服务。每个村(居)委应至少开设1 个用户,每月每个用户至少登陆5 次(同日登陆量计为1 次),且每次登陆至少使用查询和统计模块1 次。如在使用中遇到问题,要及时联络社区民警开展培训。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
16 |
社区 综合 协管 队伍 规范化 建设 (20分) |
4 |
建立“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村(居)委书记或主任为信息采集室第一责任人。有条件的信息采集室安装来沪人员、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信息录入系统,配备不少于1名信息录入人员(可兼职),实现来沪人员、人户分离人员信息的采集即录入。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1分。 |
17 |
3 |
协助镇及社区民警对社区综合协管队员规范上岗情况开展指导,检查,要求协管员工作时五件套携带完备,包括社区综合协管队员证、实有人口信息登记薄、 各类采集表、便民联系卡及数码照相机,缺一不可。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
18 |
5 |
会同社区民警督导检查队员工作量。督促队员积极开展信息核查维护工作,每周通过实地检查、台账检查等方式掌握队员工作量,确保队员每月工作量不低于去年同期。如发现综合协管员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报告社区民警及街镇人口办。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
19 |
4 |
每周1次配合民警检查队员工作台账,着重查看综合协管员实有人口信息登记本使用情况,检查范围包括登记本是否完备、是否规范使用登记本、信息采集注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开展指导。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
20 |
4 |
结合各项社会治理任务,会同社区民警制定方案,对社区综合协管员队伍勤务制度统筹规划,按班次进行早晚班平均划分,指导队员开展错时工作,提升人力资源使用效能,提升辖区见面核查率。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
21 |
重点 区域 整治 (20分) |
4 |
如辖区内存在治安复杂、人员变动情况突出、登记率较低的突出问题的,要及时与社区民警进行沟通,通过系统梳理与商讨,寻找适合的解决方案,并付诸实践。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22 |
4 |
对被上级下发告知书且被挂牌整治的区域,要在社区民警指导下及时分析原因,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并积极开展,要求在2个月内整改完毕。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1分。 |
|
23 |
4 |
对本辖区的挂牌区域,村(居)委主要领导要依据“一点一方案”牵头开展整治工作,每周开展1次集中清查。整治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与社区民警沟通,共同研商解决对策。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
24 |
4 |
集中整治过程中,在严格执行方案的同时,要协调街镇人口办、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员、信息员等各方力量,形成有效合力,确保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验收合格;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1分。 |
|
25 |
4 |
主动排查其他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问题由村(居)委负责人牵头,会同社区民警及街镇人口办制定整治措施,每月1次共同开展清查整治。未按要求开展的每次扣0.5分。 |
镇级考评表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考评标准 |
1 |
实有 人口 人房 信息 质量 |
10 |
落实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宣传经费,按照每个来沪人员1元标准落实宣传经费,未落实扣5分;按照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频率定期至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宣传工作,每少一次扣1分。 |
2 |
5 |
落实村(居)委人口管理主体责任,并按照社区实施工作规范每月对村(居)委围绕实有人口信息达标工作及实有人口(二期)系统应用定期开展1次业务指导、检查,毎少一次扣2分。 |
|
3 |
15 |
落实人口督查小组每月以“以人到库、以库到人”等方式对人房信息质量开展实地抽查,抽查结果每月进行通报(同时报区人口办),每季度进行考核评比。抽查每少一次扣1分,季度考评每少一次扣1分。 |
|
4 |
15 |
指导居住证受理窗口规范运作,严格把关。居住证受理窗口存在不规范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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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结合本辖区村(居)委人口管理工作实际,每月进行人口形势分析,形成实有人口管理工作月报,为领导决策和社区管理提供依据。月报每少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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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社区 综合 协管 队伍 管理 |
10 |
按照“组织正规化、管理规范化、业务标准化”的要求开展队伍建设,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社区综合协管员考核细则,细则未制定的扣5分;每月对队员的工作量和信息质量开展考核,每少一次扣1分。 |
7 |
15 |
按照实有人口1000:1比例要求,配齐、配强社区综合协管队员,确保没有空缺。未按标准配齐的,每少一名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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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5 |
落实“三个100%”培训措施:对新招聘队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对在岗队员集中轮训率达到100%,对辅助从事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率达到100%,不达标的,每项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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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0 |
设立人口管理经费,经费不到位的扣3分;制定奖惩措施,措施未制定的,扣3分;年终根据工作绩效评选“先进个人”,未能开展的,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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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
对社区综合协管队员违反纪律规定行为不教育、不处理的,每次扣3分。 |
派出所考评表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考评标准 |
1 |
实有 人口 人房 信息 质量 |
5 |
负责指导村(居)委落实“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社区实施工作,并协助镇落实对村(居)委社区实施工作情况和对社区综合协管队员工作的日常考核,未落实的每次扣1分。 |
2 |
10 |
按照各社区民警所负责辖区的人口信息质量情况,每月对社区民警实有人口管理工作开展考核,未开展的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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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 |
每月组织民警开展信息质量测查以及涉案对象核查、倒查,未落实的每次扣1分;每月组织对辖区复杂区域开展不少于一次集中清查,每少一次扣1分;每月每名社区民警实地抽查人数不少于20人,未达标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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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 |
组织开展违法登记行为处罚,加强对用人单位履行登记职责情况开展检查,对重大案事件漏登记的用人单位和出租人依法予以处罚,完成分局下达工作指标,每缺一个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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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 |
根据每月人口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结合本辖区人口管理工作实际,由各社区民警按时上交工作数据及材料,交由内勤室形成实有人口管理工作月报,并交分管所领导审核。每少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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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社区 综合 协管 队伍 管理 |
10 |
会同镇人口办制定社区综合协管员队员的管理细则,未落实的扣3分;以每季度为单位对综合协管队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教育管理,每少一次扣1分。 |
7 |
5 |
实行社区民警与综合协管队员双向聘任制度,未落实的,该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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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5 |
落实分管所领导和专管民警,未落实的扣3分;每月对队员的工作量、核查准确率开展检查,每少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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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0 |
对社区民警和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上报的案件线索开展核查、审核工作,对取得实效、服务实战的有效线索,依照“一案一奖、一事一奖、一查一奖”的原则向区人口办做好申报奖励工作,应申报而未申报的,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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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
对工作不利、屡教不改、严重违纪的社区综合协管队员,按考核规定及时将相关情况及处理意见抄告街镇,应抄告而未抄告的,每次扣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