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练塘镇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实施方案
QF1399000-2016-009
主动公开
练府〔2016〕57号
无
2016.09.05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青浦区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沪青人口办【2016】5号)、《青浦区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考评方案》(沪青人口办【2016】6号的总体要求,结合《青浦区关于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与社区警务改革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青委办【2016】25号的精神,为有效引导我镇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的深入开展,推动各方有效配合,责任共担,切实提高实有人口信息质量,落实对村(居)委、社区民警和社区综合协管队员工作绩效的考核评估,从即日起在本镇开展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形势下积极探索“两个实有”全覆盖服务管理工作为引领目标,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公安指导、部门司职、社区实施”为原则,通过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深化长效机制建设和基础工作部署,为社会管理提供支撑、为服务民生提供保障、为控制治安提供抓手。
二、确定工作任务
通过建立捆绑运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实化相关工作任务,充分调动村(居)委、社区民警和社区综合协管队员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和主动性,确保捆绑运作机制做实、做细、做精。为我镇人房信息质量和人口服务管理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有效落实,扎实开展“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工作社区实施,服务“政府决策、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和公安实战”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完善组织架构
成立由镇政法书记牵头负责,镇综治办、人口办、辖区派出所领导组成的领导专班,具体由镇人口办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督导检查、考核考评工作。
四、明确工作职责
(一)镇人口办
1.积极同党委、政府汇报沟通,落实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各项工作经费;
2.定期以多种形式每月开展实有人口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宣传;
3.组织对社区综合协管队员每年2次的集中思想教育和会同公安派出所对社区综合协管队员的业务培训;
4.落实村(居)委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为责任主体,按照实有人口管理社区实施工作规范每月对村(居)委实有人口信息质量达标工作、实有人口(二期)系统运用、村(居)委电子台账报送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检查;
5.成立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督查组每月以“以人到库、以库到人”等形式对人房信息质量开展实地检查、抽查,将村(居)委、社区民警和社区综合协管队员捆绑运作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奖励的依据,并将考核结果在上报区人口办的同时在镇每月实有人口管理工作通报予以通报,考核考评以月考核季度评比的方式进行;
6.加强对居住证受理窗口规范运作指导、检查,严格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居住证申办细则》执行,严把审核关,并按规定做好材料整理和规范归档;
7.根据日常检查、测查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每月进行分析,同时形成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动态分析报告,为镇党委、政府决策、社区管理和社会治理提供依据。
(二)公安派出所
1.负责指导村(居)委落实“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社区实施工作,会同镇人口办对村(居)委、社区综合协管队员工作绩效的日常检查考核,将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纳入社区警务核心任务;
2.会同镇人口办组织对社区综合协管队员定期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培(轮)训和日常管理;
3.做好对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上报查破案(事)件有效线索核查、审核工作,同时做好“一案一奖、一事一奖、一查一奖”的申报工作;
4.按照社区民警负责的村(居)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每月对捆绑运作的社区民警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社区民警年终评优奖励依据;
5.组织民警开展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测查以及涉案对象核查、倒查,重点区域复杂地段每月1次地集中清查、挂牌整治,落实社区民警每月对辖区不得少于20人抽查和案(事)件涉案人员及在押对象信息登记情况倒查制度;
6.组织社区民警开展对违反实有人口管理政策、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7.结合日常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疏理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判,制定落实针对性整改措施。
(三)村、居委
1.根据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社区实施工作要求,明确责任人,健全落实规章制度,每月组织村(居)委干部、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队员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布置人口工作,分析、研判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应对措施,同时形成实有人口数据动态分析报告;
2.开展实有人口信息质量自查工作,由村(居)委干部带队,会同社区民警每月开展1次“两个实有”信息质量实地检(自)查,确保人房信息登记准确率达95%以上,配合社区民警开展重点区域、复杂地段的集中清查和挂牌整治工作;
3.拓宽“两个实有”信息采集来源渠道,组建人口信息员队伍,发动社会力量主动提供人房信息,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信息流转至信息采集室进行核查、流转,录入相应系统;
4.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传,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多种形式在辖区居民区、企业单位每月组织开展1次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政策法规宣传,督促房屋出租人、辖区用人单位和房产中介机构自觉履行登记职责;
5.按规定要求使用实有人口信息系统(二期),充分发挥实有人口信息系统(二期)作用,严格核查核实、规范出具证明材料,对诉求人要求出具合法居住证明的,必须实地核实了解,严禁出具不实和虚假证明;
6.做好各类信息收集汇总、分析报告、电子台账按时保质报送和整理归档。
(四)社区民警
1.落实例会制度,做到警务站周点评和村(居)委月例会,通报工作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分析,落实应对措施,布置下阶段工作,协调解决问题;
2.指导、督促社区综合协管队员按照《两个实有信息采集规范》要求:开展重点房屋核实、问题数据清理、敏感人员和ZW族人员信息采集、案(事)件核查、在押对象倒查、“两无一故意”人员发现等工作;
3.落实测查、清查制度,对辖区复杂区域、地段每月组织开展1次集中清查,组织村(居)委每月开展1次实地抽查,且每次不得少于20人,指导村(居)委做好实有人口数据动态分析;
4.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开展全警采集,做好社区走访、110接处警、查办案(事)件工作中发现人员信息漏登、未销和信息不实等情况,及时安排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上门核实、采集和信息流转,督促社区综合协管队员做好各类台账,提高信息质量;
5.协助镇人口办、派出所开展社区综合协管队员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督促队员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6.严把审核关,严禁违规出具虚假不实证明材料,对要求出具“合法居住”证明诉求人的诉求、居住证自动签注人员,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做到实地核实,对人口信息员和社会力量提供信息认真核实、审查;
7.结合社区警务工作,开展对违反实有人口管理政策法规规定案(事)件处罚,且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规定完成的任务。
(五)社区综合协管队员
1.按时参加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工作例会,严格作风纪律,严守规章制度,认真完成上级交办各项任务;
2.按照《两个实有信息采集规范》要求,做好两个实有信息采集、维护,重点房屋核查、问题数据清理、敏感人员、ZW族人员信息采集、涉案(事)件人员信息核查和“两无一故意”人员发现工作,确保人房信息登记准确率达95%以上,信息录入率达100%;
3.按照《两个实有信息采集规范》要求,开展量化工作,除常规人房管理工作外,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自行拟定计划,开展人房信息滚动排查,做好人房信息采集维护,确保工作量不少于同期;
4.执行抄告、抄报制度,在日常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善于发现和挖掘违法违令线索,及时抄告、抄报给社区民警或相关职能部门,为公安实战和社会治理提供支撑;
5.协助社区民警配合村(居)委开展人口服务管理政策法规宣传、人房信息自查、重点区域复杂地段清理整治和实有人口管理社区实施工作;
6.配合社区民警开展全警采集和违令案(事)件查处,按照全警采集工作要求,对未登记、未注销、未变更的流转人员信息及时开展上门核实采集,同时发现采集同住人员信息;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违令现象,做好记录的情况下及时汇报社区民警或村(居),并配合社区民警开展查处工作;
7.配合社区民警、村(居)开展合法居住和居住证人员信息核实核查、两个实有数据分析工作,并做好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五、完善工作台账
从全面反映捆绑运行机制及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工作绩效的角度出发,结合工作实际,我镇了制定实有人口房屋信息质量、社区实施、社区综合协管队伍规范化管理和重点区域整治等4大类12项台账。
(一)实有人口人房信息质量
1.每周点评、每月例会记录;
2.每月达标测查汇总表及明细表;
3.违令案件处罚决定书;
4.案(事)件核查通知书及核查结果。
(二)社区实施工作
1.每月人口数据分析报告;
2.“合法住所证明”开具汇总表;
3.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二期)检查情况表;
4.社会化采集汇总表及明细表。
(三)社区综合协管队伍规范化建设
1.双向聘聘任书;
2.每月工作量化统计表;
(四)重点区域整治
1.“挂牌”、“摘牌”统计表;
2.六类重点房屋每周清查汇总表及明细表;
台账按照内容分别由专人负责,填写台账认真负责、并按规定存档备查。
六、考核考评奖惩
为确保实有人口信息捆绑运作机制有效落实,形成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既职责明确,又责任共担、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切实提高实有人口信息质量,镇人口办会同公安派出所对村(居)委、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队员的工作绩效,每月开展1次检查,通过月考核、季评比、年度奖惩兑现的方式进行,将考核评估结果作为村(居)委、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队员年度评先、评优和“以奖代拨”人口奖评选依据,季度或年度末尾3名取消评选资格。
七、工作要求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村(居)委、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队员要充分认识到捆绑运作考核对提升本镇实有人口信息质量的意义,要增强责任意识、勇于担当,要明确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提升工作绩效,发挥考核奖惩杠杆作用,充分调动村(居)委、社区民警和社区综合协管队员工作积极性,切实提升本镇实有人口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