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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QF1399000-2017-015

主动公开

练府〔2017〕66号

2017.08.28

 

各社区委员会,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区委、区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沪安委会〔2017〕3)、《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青安委〔2017〕1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迎接十九大、全力保安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突出预防为主,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严密防范各类重特大以及群体性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献礼!

二、检查范围、方式、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覆盖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出租(厂)房、文物古建筑、烟花爆竹、消防、燃气、道路及水上交通、地下空间、水利、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

(二)检查方式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三个必须”的要求,检查方式主要分为3个层面:

1.主体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改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属地管理。各村居、经济公司要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发挥属地管理部门的优势,开展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3.政府监管。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部门依法监管的原则,在各领域、各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鼓励社会大众共同参与此次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

按照此次大检查的覆盖范围,检查内容主要分为三个层次。

1.企业层面。主要有5个方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2.政府层面。主要有4个方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必究,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督查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城市供水、供气、供电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设施设备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潮汛暴雨持续高温等灾害性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17〕13号)的各项要求,加强汛期和高温期间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强化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超前防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汛期应急值守等工作情况。

3.行业层面。主要有4个方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落实行业部门督查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

(2)行业管理部门落实情况。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肩负起行业部门的督查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

(3)严格督查落实情况。行业部门对管理的行业肩负起安全督查职责,严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深入开展治理情况。针对行业分布情况、行业实际运行状况,制定针对性的检查方案。重点对易造成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加强督查和管控。针对当下持续高温、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加强高温、汛期期间的安全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值班制度。针对近年来我镇发生的安全事故暴露的问题以及薄弱环节,和在日常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检查重点

1.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的排查;严格落实龙门吊、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和外脚手架等高空作业设备设施的防风加固措施;加强深基坑等隐患排查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责任单位:规保办

2.特种设备:要加强对承压容器、采用各类气体作为工艺条件生产、施工作业等方面以及压力管道、起重升降设备、复杂环境条件场内特种机动车辆等方面隐患排查。(责任单位:练塘市场监管所

3.养老机构: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是否明确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开展应急救援处置演练。针对老年队的特点开展浅显易懂的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安全意识情况。(责任单位:社区办)

4.学校: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是否明确单位管理人员。是否开展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否针对开学可能出现的应急情况开展应急处置救援演练。(责任单位:社发办

5.危险化学品:加强对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以及重点排查危化品企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隐患,防止火灾、爆炸、泄漏、中毒。(责任单位:安管中心

6.烟花爆竹:要组织力量严厉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责任单位:综治办

7.消防:要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足浴、洗浴、宾馆、饭店、低端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养老机构)、“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租(厂)房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防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责任单位:派出所

8.文物古建筑:对我镇范围内的所有文物古建筑开展一次大排查,确保周边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未受到人为因素的破坏,是否擅自改变建筑用途。(责任单位:文体中心

9.燃气安全:重点检查燃气使用生产经营单位、居民燃气使用情况的排查。加大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家庭液化气的安全使用和餐饮类燃气使用安全管理,防止中毒、爆炸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在全镇范围内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加强对报废瓶和过期未检测瓶的管理。同时,要指导协调各村居加强对辖区内的居民液化气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责任单位:规保办

10.地下空间:对我镇范围的地下空间开展一次排摸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相应的档案并存档。确保地下空间配足配齐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应急照明灯和疏散警示标志等齐全、不得存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住宿存在“三合一”现象。(责任单位:武装部

11.道路和水上交通:加大对“黑车”的整治力度;重点检查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治理情况、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治理情况以及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的治理情况。交管站要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全面检查各类运输船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情况,强化渡口码头和安全航行保障措施,加大对“三无”船舶违法运输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交管站、派出所

12.水利、汛期安全: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严防坍塌、特种设备施工机械、高空坠物、火灾隐患等;制定汛期应急预案、防洪物资配足配齐、针对地势低洼、易积水地区制定防洪措施。(责任单位:水务所、新农办

13.农业机械、田间窝棚:严格农业机械登记、年度检验制度;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对我镇范围内的田间窝棚再排摸、再检查,结合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严厉查处“三合一”现象。(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三、实施步骤

从2017年8月至10月,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全面部署阶段(8月上旬)

1.各村(居)、经济公司、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层面、行业层面的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各经济公司要督促检查管辖区域内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要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属地安全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

1.各村(居)、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督查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监管企业开展深入检查,做到检查全覆盖。各村(居)、属地管理部门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对表检查。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及时督查整改,拒不整改的要及时书面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并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区域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联合执法。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至10月)

1.各村(居)、经济公司、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2.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于9月-10月,组织对各村(居)、属地单位开展综合督查,同时对开展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及“以奖代拨”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各村(居)、经济公司、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研究部署、深入一线督查,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方志坚任领导小组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管文军,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胡晓东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各村(居)、经济公司、各有关部门、各行业系统也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此次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专题部署研究。各村(居)、经济公司、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专题部署会议,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检查范围、内容、重点和检查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符合辖区、行业实际的检查计划,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监管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检查督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推动工作。对大检查工作推进迟缓、工作不积极、态度不认真、措施不得力的区域、部门和单位,要严肃提出批评,督促整改,确保大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坚持“严”字当头,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各村居,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本辖区、本单位、本部门在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于每月23日前报送至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办公室(设在镇安管中心,联系电话:59255847)。对于在大检查中,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造成安全事故的,以及在工作中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