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QF1301000-2020-001
主动公开
练府〔2020〕9号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人民政府
2020.03.12
各社区委员会,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也是春耕备耕大忙时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当前农业生产,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三农”工作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把农业基础打得更牢,把“三农”领域短板补得更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疫情当前,春耕不能误时。各单位一定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务必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围绕春耕备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抓好各项农资供应
1.抓好种子供应。落实种植户在区推广目录内选择水稻品种,加强水稻绿色生产技术的集成应用、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地产大米内在质量。
2.抓好肥料供应。目前,有机肥厂、复混肥厂、缓释肥厂家已陆续复工复产,预计4月底前恢复产能,可以满足本镇水稻、蔬菜和其他经济作物商品有机肥用肥需求,请告知农户做好肥料采购。
3.抓好农药供应。一是农田灭鼠。计划3月下旬组织开展春季农田灭鼠工作,灭鼠药剂要做好供应。二是浸种药剂。水稻浸种药剂企业(外省市)已恢复生产,5月份可以正常使用浸种药剂。三是病虫害防治药剂。水稻病虫害防治药剂厂家已陆续恢复生产,6月份能保证供应。请各村继续抓实、抓细、抓到位,认真抓好农药供应。
二、扎实推进蔬菜保供和田间管理工作
4.持续做好蔬菜保供应工作。目前各相关村正抓紧落实抢种工作,确保蔬菜等主副食品供得上、供得稳、供得安全。为进一步强化“菜篮子”产品生产,要抓紧落实剩余面积绿叶菜的抢种工作,确保在3月10日前完成抢种补种任务。
5.加强田间管理。目前在田作物主要是绿肥,各村、农业合作社要抓紧开沟清沟理沟,确保田间无积水,提高绿肥产量。
三、切实做好农机保障工作
6.开展农机具维修保养。各村、农业合作社及时组织开展维修保养工作,力争3月底全面完成,满足全镇农机作业需求。
7.开展农机安全宣传。通过安全培训、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农机拥有者、农机操作人员法制观念、安全生产意识。同时,要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落实农机生产物资。要准备好作业机具、备足备齐零配件。增加油料贮备,保障农机用油充足供应。
四、强化农业生产疫情防控
8.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春季是动物疫病高发季节,结合动物疫控工作实际,主动积极作为,科学精准应对,强化重点管控,紧盯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加大动物重大疫情的排查监测力度,及时做好预测预警和防控工作。开展春防工作,要及时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持续开展非洲猪瘟排查工作,巩固防控实效。继续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道口加强巡查,防止外来疫情传入本镇。切实指导宠物诊疗机构等重点场所加强消毒灭源工作。
9.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全面掌握辖区内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情况,继续做好辖区野生动物人工饲养情况的排摸和疫情监测工作,确保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全面清理危害野生动物安全的各类隐患,打击非法捕杀、收购、运输、藏匿、出售等行为。
10.打击非法捕捞。2月16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全区进入禁渔期,要打击和严惩非法捕捞,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进行捕捞作业,禁止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收购、销售、加工非法捕捞的天然水域渔获物。
11.进一步摸清人员回沪种植情况。各村要进一步梳理未回沪人员种植情况,包括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情况,如果未及时回沪的话,要考虑更换种植户,重新安排人员,确保粮食有人种,不出现抛荒现象。镇农服中心将安排相关人员逐一进行跟踪落实。
五、统筹抓好农业农村各项工作
12.推动合作社复工复产。目前,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已经到了最关键的阶段,全镇上下要指导各合作社确保防控到位。同时各村深入一线了解实情,帮助合作社解决复工困难,确保全面投入农业生产。
13.大力抓好其他“三农”工作。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进度受到了疫情的影响,相关单位要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基础下,抓紧做好相关项目的复工。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依靠科技支撑,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战略,同时根据“三区”划定,有序发展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