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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2020年河道捕鱼“清网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QF1399000-2020-007

主动公开

练府〔2020〕16号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人民政府

2020.03.26


各社区委员会,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关于2020年河道捕鱼“清网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青浦区练塘镇人民政府

2020318


 

 

关于2020年河道捕鱼“清网行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河道保护,促进水生态修复,根据市河长办《上海市河道捕鱼“清网行动”工作方案》(沪河长办〔2019〕7号)、《关于开展上海市河道捕鱼“清网行动”的通告》(沪河长办〔2019〕8号)以及《青浦区河道捕鱼“清网行动”工作方案》(青河长办〔2019〕2号)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镇实际,现制订练塘镇河道捕鱼“清网行动”(以下简称“清网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按照属地管辖、水岸并举、综合治理、集中整治的基本思路,对在本镇河道内擅自设置捕鱼网具和设施的行为。按照“全面排查、发现一处、清理一处”的要求,开展全覆盖、地毯式的清网行动,进一步改善河道水环境面貌,促进水生态修复。

二、工作内容

对本镇河道内擅自设置的捕鱼网具和设施进行全面清理,包括: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的渔簖、网箱、地笼网、丝网、板罾网等捕捞装置;同时对河道沿线垂钓等影响水生态修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进行教育劝离。

依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上述河道包括:湖泊洼淀、人工水道、河道沟汊。

三、责任分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和市河长办《关于加强本市河道捕鱼监管与处置的指导意见》,以及区里的有关要求,镇河长办负责统筹推进此次“清网行动”,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督查和考核工作。各村(居)作为辖区“清网行动”的责任主体,村级河长作为“清网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对其属地河道内擅自设置捕鱼网具和设施的行为开展清理整治工作。水务所、农服中心、城管中队、社会事业办、综治办、派出所、信访办、文明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落实“清网行动”相关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1日-3月19日)。镇河长办制订全镇河道捕鱼“清网行动”工作方案并落实工作部署,下发市河长办起草的《关于河道捕鱼“清网行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各村(居)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全面落实通告下发张贴,组织开展辖区内“清网行动”。

(二)调查摸底阶段3月19-3月31日)。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区管河湖由区河道水闸管理所负责落实,镇、村级河湖由镇河长办负责落实,各单位应组织对辖区内河湖捕鱼网具及设施开展地毯式排查摸底工作,做好台账登记,向相关当事人送达《通告》,并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相关当事人自行清理。调查摸底清单(附件1)于3月23日前报镇农服中心(联系人:RTX曾宪凯,联系电话:59255446)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5月15日)。镇河长办牵头开展集中整治,对纳入调查摸底清单的捕鱼网具和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已自行清理的核实销项;对逾期仍未清理的进行集中整治;对整治中发现的沿河垂钓等影响水生态修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要一并进行劝离;对在整治过程中新发现的捕鱼网具和设施,做到发现一个、清理一个。各相关部门应制定工作预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信访和群体性事件。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协同做好“清网行动”政策支撑,社会稳控和舆论引导。

(四)督导核查阶段5月16日-6月15日)。镇河长办协助区河长办组织力量对“清网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复核。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漏查漏报、清理不到位等问题限期整改,挂牌督办。对整改不力的,视情予以通报。6月15日前,镇河长办要全面总结,认真形成“清网行动”工作报告,上报区河长办。

(五)长效管理阶段6月16日-12月31日)。“清网行动”是推行河长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村(居)按照网格化、精细化、属地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发现一个、清理一个”的长效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切实提高对河道内擅自设置捕鱼网具和设施行为危害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明确部门职责,狠抓工作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村(居)要整合多方力量,协助镇河长办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将“清网行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水务所、农服中心、城管中队、社会事业办、综治办、派出所、信访办、文明办等部门要加强对各村居“清网行动”的协调、指导。

(三)加强宣传引导。镇河长办要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加大“清网行动”宣传力度,信息中心对“清网行动”进行跟踪报道,扩大典型案例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效果。

(四)加强监督考核。“清网行动”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和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内容,由镇河长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清网行动”集中整治阶段实行周报制度,各村(居)每周四向镇河长办报送本周工作开展的周报表、明细表(附件2、附件3)(联系人:RTX曾宪凯,联系电话:59255446)。由镇河长办汇总后予以定期通报;督导核查阶段实行挂牌督办制度,由镇河长办督办整治阶段存在的问题。

 

附件1:练塘镇河道捕鱼“清网行动”摸底清单

附件2:练塘镇河道捕鱼“清网行动”周报表

附件3:练塘镇河道捕鱼“清网行动”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