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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及使用的通知

QF1399000-2020-005

主动公开

练府〔2020〕13号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人民政府

2020.02.20


各社区委员会,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现就练塘镇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及使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防控需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保一线、保重点、保薄弱”的工作原则,确保各类物资管理严格规范、运行精准高效,真正用到防控一线,为赢得此次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贡献。

二、规范出入流程全镇物资严格遵守“统一接纳、统一管理、统一配用、统一复函”的工作要求,通过建章立制和细化工作流程,切实规范疫情期间全镇应急物资和捐赠物资管理和使用。分设入库登记人员、入库清点人员及出库登记人员,做到每一项环节责任到人。

三、加强物资管理。入库登记员做好每项入库登记工作、入库清点员每天做好分类清点及更新库内物资库存情况、出库人员做好与各社区委员会,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做好出入库对接登记工作,留存备查,坚持做到“谁申请、谁领取、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专物专用”。

四、严格物资配发对于疫情期间,根据防控物资需求程度,物资配发数量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由出库人员统一发放,做好专人专发,如需变更配发数量需由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执行

五、好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单位或个人在物资管理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向镇纪委或相关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